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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306-708190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3-08 15:15
名 称: 关于《安宁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三年(2022-2024)攻坚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关键字: 环境,营商,发展,政策,目标

关于《安宁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三年(2022-2024)攻坚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08 15:15 浏览次数: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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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6日,安宁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安宁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三年(2022-2024)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安宁高质量发展,在全省率先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营商环境三年(2022—2024)攻坚行动,助力全市推进“生态优先”“工业立市”“昆安融城”“共同富裕”四大战略,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西线经济走廊、滇中最美绿城、中国西部县域高质量发展标兵,争当全省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结合安宁实际工作而制定。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指导思想、重点工作、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以及制度保障。其主要特点有:

  一是在指导思想部分,提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84”行动方案,即:紧紧围绕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打造全国、全省一流营商环境这一核心目标,着力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环境、促进项目落地的投资环境、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科学规范的法治环境、共建共享的人文环境、兼容并包的开放环境“八大环境”,深入实施效率提升、服务提质、问题攻坚,企业满意度提升“四大行动”,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做到服务企业“零距离”、政策落实“零时差”、损害企业利益“零容忍”,全力打造云南省营商环境最优县市,成为全省营商环境建设排头兵。

  二是在基本原则部分,提出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对标一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4条基本原则,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方向指引。

  三是在总体目标方面,分年度提出了2022—2024年的目标,实现短期目标和中期目标的有机衔接,并尽可能可量化。其中,2022年,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指标任务部门职责履行,形成全市一盘棋、一体化推进营商环境工作的新格局。并要深入实施效率提升(16项)、服务提质(35项)、问题攻坚(10项),企业满意度提升(19项)“四大行动”,完成80项目标任务。2023年,全市营商环境制度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产业发展、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协同推进效果显现。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气、获得用水、登记财产、缴纳税费、获得信贷、政务服务9个指标,力争成为全省标杆,进入全国优异行列,主要营商环境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地区水平。2024年,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所有营商环境指标全面进入省内先进行列;产业发展成果明显,形成5—8个安宁特有的“全省叫得响”品牌产业。力争通过2到3年,各产业链面向行业30强企业招引落地3至5个重大投资项目,持续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一批关键技术、拳头产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安宁工业园区为代表的改革创新示范成果突出,实现“环节最简、效率最高、服务最优、成本最低”,成为全省营商环境新高地。

  四是在重点任务方面,围绕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环境、促进项目落地的投资环境、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科学规范的法治环境、共建共享的人文环境、兼容并包的开放环境“八大环境”,提出了34项具体重点任务,并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五是在制度保障方面,提出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部门职责、深化“好差评”开展“一感一度”调查、强化宣传推介营造一个良好氛围、建立奖罚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5条措施,特别针对工业项目建立督导检查指挥部,实行“首席代办员”制度作了明确,同时也明确了市政府目督办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监督检查职责作用发挥。


中共安宁市委办公室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 (2022—2024)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