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 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
根据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提醒函》〔2022〕-1-(26),我局对照提醒函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整改,现将整改报告如下:
一、共性指标
(一)健全工作机制
(1)问题描述:《安宁市2021年度法治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的任务未落实,无支撑材料。
整改情况: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安宁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安自然资发〔2021〕12号,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了主体责任、进行了任务分解、重点工作有力推进、法治成效显著增强。
(二)加强组织保障
(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重要任务、具体举措督促落实不到位,无支撑材料。
整改情况:紧紧围绕《安宁市2021年度法治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的内容,制定《安宁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2)仅以文件形式落实学法制度
整改情况:2021年重点加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非以文件形式落实学法制度。
(3)未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和平安安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整改情况: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安宁市自然资源局承担着自然自然的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将法治建设同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同开展、同推进、同考核。法治政府建设并非一项单项工作,而是必须以日从业务工作为载体,规范日常业务工作依法开展,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知识和平安安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二、个性指标
(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1)行政复议被撤销1件
整改情况:该件为官厢街在实施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相对人对征收有疑问,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安宁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立场上,对被撤销的行政复议案件,于2021年11月11日又重新进行了答复。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
(2)行政诉讼1件确认违法
整改情况:该件因收件人收件后未及时转交相关科室进行办理,导致逾期未答复,发现后及时进行了答复,被行政诉讼确认违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严格实施,后未再出现类似逾期未答复的情况。
(3)全面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于20%
整改情况:因单位主要领导刚发生变动,市政府会议冲突原因,导致主要负责人未能出庭应诉,委托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
(4)全年第一件行政案件主要负责人未出庭
整改情况:因单位主要领导刚发生变动,市政府会议冲突原因,导致全年第一件行政案件主要负责人未能出庭应诉,委托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
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全年第一件行政案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