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安宁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安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安宁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会议精神,以及云南省、昆明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扎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安宁市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推进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2021年,安宁市紧跟中央、省委、昆明市委步伐,及时组织召开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五次会议及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法治安宁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安宁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确保各项规划方案落地落实,推动法治安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规范权力事项清单。根据《安宁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暂行)》(安政发〔2018〕9号)文件要求,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及权力事项清单,最终保留行政职权6082项,并以正式公告形式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和安宁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切实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2.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争取并落实昆明市“无证明办事”改革试点任务,按照“取消一批”“协同一批”“承诺一批”“共享一批”的方式,梳理公布了涵盖市场准入、社会保障等领域共49个事项的“无证明办事”事项清单,精简材料51个。同时梳理出3个工作规程及事项联络员名单,完善“无证明”办事规则和运行机制,确保《清单》落实到位。制定《安宁市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全市围绕内容职责、制度建设、依法行政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各部门已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完善公开办事指南,包括部门机构职责范围、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公开内容,着力提高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优化服务方便群众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政务服务“就近办”,方便群众“零距离”。将涉及卫生健康、社保医保等63项政务服务事项委托授权街道、社区同步办理,让群众“少跑路”;同时,通过基层为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及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服务能力,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4.推行柔性执法“五张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容错纠错机制。印发《安宁市推行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推行行政执法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认真梳理筛选,列明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免于行政强制的情形、依据、主体等事项,完成本部门“五张清单”的编制,并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把关,做好合法性审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理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行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执法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促使其自觉纠正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5.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行政裁量种类、幅度,规范适用程序,纠正处罚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对外公布,便于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6.采取多元化监管模式。以“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常态化监管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强化联合监管机制,结合“智慧化市场监管”,助推监管提质增效,创新实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实现对风险行为精准识别检测预警,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三)积极配合立法工作,努力实现科学民主立法。
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2021年,对收到的上级部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文稿,从合法性审查角度,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按时回复17件。
(四)依法依规、合法审查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安宁市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先后修订完善了《规范议事决策及审批事项规则》、《规范本级政府合法性审核工作》、《安宁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为规范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定了《安宁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规范》、《安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范》。
(五)多举措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快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落实。下发《 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安依治执〔2021〕5号),制定《安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细化清单》,通过抓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细化工作落实,从关键环节推进“三项制度”落细落实,全面完成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分析报告。持续执行月报备、月通报制度并纳入年终考核,2021年,共计下发通报12期,共计通报22家不按要求上报单位。
2.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考试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组织完成了全市21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件更换考试,其中:新申办证114人(市级执法部门102人、街道办12人);到期审验换证105人(市级执法部门84人、街道办21人),持证人员全部纳入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进行网络化系统管理。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在安宁市委党校开展安宁市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新申办证及到期审验换证法律知识轮训,对全市新申办证及到期审验换证执法人员开展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行政自由裁量权等培训。
3.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认真组织全市案卷评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案卷评查工作要求,2021年,我市抽取13家行政执法部门2020年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三类案卷共计173卷案卷,其中行政许可116件,行政处罚52件,行政强制5件开展评查,优秀案件占比67.05%,合格案件占比20.23%,不合格案件占比12.72%。并将评查结果进行通报,要求各单位按时按质进行整改。通过案卷评查,倒逼各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执法规范水平。
(六)多方位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人民调解作用进一步凸显。2021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139件,成功调解矛盾纠纷8092件,调解成功率达99.4%,完成一至四季度“以奖代补”考核8092件。
2.紧跟上级部署,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根据中央、省、昆明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研究印发《安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自2021年7月1日起,已实现行政复议工作由政府集中行使,在安宁市司法局法制科加挂安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政府部门不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现一个口子对外工作要求。成立安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权威和公信力。
3.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4件,不予受理6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8件,结案28件。办理市政府被昆明复议案件6件,结案4件。办理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应诉案件3件,已结案2件,1件正在办理中,办理安宁市人民政府作为第三人参加省级复议案件1件。
(七)全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带发展。一是印发《安宁市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阶段任务,抽调专人集中办公,通过向上对接昆明市委依法治市办、向外学习牟定县创建经验做法,全力抓好申报材料准备、氛围营造、实地测评准备等工作。二是多措并举开展示范创建。及时组织召开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组织开展2021年“共建法治政府共享和谐安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部委办局等单位做好宣传发动,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针对云南省司法厅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强化工作落实。针对创建全国法治政府104项指标,并在昆明市委依法治市办指导下,加强审核把关,高标准、高效率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多方式开展专项督查,通过实地督察和书面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36家责任单位进行督查,并及时下发专项督查通报,指出现阶段各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并要求各单位及时整改,创建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强化考评责任。制定《安宁市2021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实施细则》,与59家街道(管委会)、市级部门签订《安宁市年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暨法治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安宁市年度终合考评指标体系,推动全市各单位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联动和重视。同时,制定《2021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建设责任和责任落实的督促推进作用,以硬考核硬督察推动硬落实。
(八)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提高普法实效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先导,在市级四班子通过理论中心组、政法部门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契机深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并在全市各街道各部门开展理论培训、集中轮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基层普法队伍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党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全市各街道各部门将职责职能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年度普法重点内容,积极组织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六进”活动扎实开展,提高党员干部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未筑牢,导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的能力还不足。
二是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部分执法人员培训不够、素质不高,影响了执法效率,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夯实,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多元化解矛盾机制体制有待完善。现开展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业协会调解等纷化解方式各自为战,协调机制不健全,导致纠纷化解工作效率较低,需加强互通共联。
三、工作打算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研究制定安宁市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市场、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执法。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杜绝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制度,提高监管效能。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落实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巩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成效。
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执法协调小组
2022年3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