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街道社工站项目征集公告
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解决社会问题、舒缓社会矛盾、完善社会服务、激发社会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根据《昆明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昆民通〔2021〕8号)、《安宁市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一站一特色工作实施方案》(安民〔2022〕9号)文件精神,按照昆明市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目标任务,为推进安宁市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化提升。经安宁市民政局研究决定,公开征集安宁市街道社工站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服务内容
社工站服务内容按照《安宁市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一站一特色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设计,结合安宁市9街道实际需求,采取“3+N”模式开展一站一特色社工站专业服务项目,“3”为每个街道社工站必须开展的3项基本服务(即项目实施周期内至少培育2家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开展社会救助服务),“N”为各街道根据实际需求围绕为老养老服务、社区治理服务、社会事务服务、引领志愿服务及参与其他领域服务自选开展项目。
二、项目申报时间
2022年4月22日至5月5日
三、申报形式及要求
(一)申报形式
街道社工站+社会组织联合申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性,依托街道社工站的基层综合性服务平台功能,由社会组织为主要实施主体申报街道社工站服务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做好项目前期调研,根据服务需求,共同制定项目,保证项目有效开展,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2.2021年6月之前注册成立的社会组织要求上一年度年检为合格,2021年6月之后注册成立的不限。
3.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4.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5.项目实施期间,要求项目承接主体应配备专业社工,承接项目后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专职开展项目服务,其中需明确1名专职负责人任社工站副站长,采取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群众提供面对面、个性化服务,其中“活动化”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不予支持立项。
6.各社会组织与街道社工站联合进行需求调研和分析,提出可行的服务内容,未经过需求调研的项目书不予支持立项。
四、提交申报材料
1.需提供详细的本年度社工站实施项目申报书;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
3.项目配备专职人员及专家的简介、专业资质、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4.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证明
五、经费支持
1.单个项目给予扶持资金为10万元。
2.鼓励社会组织自筹配套资金扩大服务项目的规模。
六、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自签订协议之日起。
七、征集流程
(一)宣传动员
1.4月22日,发布项目征集公告。
2.4月26日以前,有申报意向的组织积极与街道、民政和技术支持方联系,参加项目申报宣讲会。
(二)项目申报
5月5日17:00前,申报单位提交填写完整的项目申报书,将申报书提交至邮箱:594261779@qq.com、531294426@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申报单位+项目名称”,现场提交地址:安宁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安宁市连然街道宁湖大厦6楼605)。
(三)评审和路演
1.5月13日,完成项目初筛和申报指导培训,优化项目书,确定进入评审路演会名单,并通知入围单位参加路演评审会。
2.5月18日,安宁市民政局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资金使用原则、项目实施要求和鼓励发展方向等,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现场评审,根据得分情况形成拟立项推荐名单。
3.对项目书进行多轮申报优化,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立项。
(四)公示及协议签订
5月25日前,通过微信公众号、邮箱、官网等方式及时向承接主体和社会大众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结束之后,如公众对入围项目无任何异议,公示期结束后进行现场签约仪式,完成项目的全部立项工作。
(五)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立项后,项目执行机构按照项目申报书要求组织专业社工到项目实施街道开展社工站服务;另外,每月提交一份项目执行进度报告和项目实施简报。执行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宣传,每家机构在项目实施中期或者后期以宣传展板、宣传册、宣传视频等的形式对所开展的项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六)项目评估验收
项目获批立项后,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备人员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安宁市民政局届时将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实施指导、项目中期评估、项目末期验收评估,做好项目监督评估工作。
八、资金拨付事项
(一)经费拨付比例
项目经费按项目立项核定的预算总金额拨付,经费分二次拨付,项目协议签署立项后拨付项目总预算的70%,实施完毕并通过末期评估后拨付剩余的30%。根据末期评估建议,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限期整改仍然不通过的取消尾款拨付,并收回前期拨付经费。
(二)支持经费管理
获得立项的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收取项目经费后,需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及本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会计准则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独立核算,接受主办方及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评价。
(三)注意事项
1.项目方案要指向明确、务实可行。要有明确的服务群体和具体实施地点,服务的人次数量、活动的场次、预期成效等能够量化的指标要尽量量化,以便于绩效考核。
2.项目预算要实事求是、明确具体。申报的社会组织应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项目预算。要按照“以事定费”的原则细化科目和测算依据,并与工作量相对应。
项目申报联系人:
安宁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0871-68681200)
云南振滇社会组织发展研究院 陈开选
附件:1.有申报意向的组织扫码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