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我市消费品市场增幅收窄
1-4月我市消费品市场增幅收窄
1-4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3亿元,同比增长1.7%,增速比全省增速高13.7个百分点,居全昆明市第8位,排位与上月持平。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5亿元,同比增长7.6%。
一、运行特点
(一)城市市场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农村市场。城市市场实现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亿元,同比增长8.1%;农村市场完成0.35亿元,同比增长3.4%。城市市场增速高农村市场4.7个百分点。
(二)从消费形态看,餐饮消费和商品零售增速回落。1-4月,我市限额以上企业实现商品零售5.5亿元,同比增长7.5%,较上月下降了2个百分点;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0.85亿元,同比增长9.9%,较上月下降了3.1个百分点。
(三)从限额以上商品零售类别来看,生活必需品零售平稳增长。粮油食品类、饮料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6.1%、4.8%和9.7%。其中:蔬菜类、水产品类增长较好,肉禽蛋类、粮油类、干鲜果品类均呈下降趋势。烟酒类实现销售额648.3万元,同比下降14.2%;日用品类实现销售额4660万元,同比下降15.4%;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平稳,如金银珠宝类、五金和电料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和汽车类分别增长6.5%、17.6%、12.6%、56.5%。从消费品市场占比较大的两类商品看,4月份汽车类商品同比增长48.3%,较上月下降8.2个百分点;与之高度相关的石油制品类商品同比增长1%,与上月相比扭负为正,提高5.5个百分点。
二、运行现状
总体上看,1-4月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总体保持平稳,但增幅逐渐收窄。
(一)限上总量占比在昆明市19各县市区中排名第7。1-4月,我市限上社消累计实现51.3亿元,仅占昆明市的5.2%。周边县市区情况为:官渡区实现241.85亿元,占全昆明市的24.4%;西山区实现131.43亿元,占全昆明市的13.27%,呈贡实现61.2亿元,占全昆明市的6.18%。
(二)行业增长有喜有忧
1.批发业。1-4月,我市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完成92.75 亿元,同比下降15.1%,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27.1个百分点。重点企业中,云南昆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额为两位数负增长,严重拉低了我市批发业销售额增速。
2.零售业。1-4月,我市限额以上零售业销售额3.45亿元,同比增长15.51%。零售业中个体户增速较好,汽车类的企业增速大多为负增长。
3.住宿餐饮业。1-4月,我市限额以上住宿业餐饮业营业额分别为0.17亿元、0.85亿元,增速为21%、11%。其中,54家个体餐饮企业有5家为带同期数退库,形成负拉动,但总体趋势向稳。值得注意的是,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近郊游、城市周边游成为主流,对周边有旅游经济的街道而言,周边游带动了旅游消费,但于居民而言,宅家做饭、外卖点餐成为习惯,以住宿和餐饮业为代表的出行体验式消费、人群聚集型消费受疫情冲击程度更深、时间更长、恢复更为缓慢,消费市场仍待进一步提振。
三、对策与建议
(一)把好企业表报质量关。会同统计站做好企业月报、年报等表报的质量把关,对企业报表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以及加大实地走访核查力度,对报表中容易出错的地方有针对性的开展指导,杜绝因上报人员操作疏忽导致上报数据出现偏差,影响整体上报质量。
(二)发挥旅游带动效应。应充分利用我市温泉、美食、乡村旅游、生态文化等资源,把握假日经济,利用周末、节假日等特殊时段,通过“吃住行、游购娱”让休闲旅游消费成为带动消费增长的重要引擎。
(三)进一步加强限额以上企业的培育和申报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大力推进四上企业培育、申报和入库工作,尤其是重点挖掘新企业月度入库,形成净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