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家园临时集中隔离观察场所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和谐家园临时集中隔离观察场所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和谐家园临时集中隔离观察场所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2205-530181-04-01-331906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谐家园临时集中隔离观察场所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2.2 项目概况:和谐家园临时集中隔离观察场所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938.86㎡,其中新建临时建筑面积约1656.5㎡,改造部分建筑面积约20282.36㎡。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155万元,项目改造工程建安费用约1800万元。
2.3 项目地点:位于昆明市太平和谐家园。
2.4 招标范围:完成和谐家园临时集中隔离观察场所改造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水、暖、电等各专业的新增,如:室内公共区域监控及紫外线消杀等设施,室外增设隔离围墙、门禁、污水处理、消控室系统改造、监控室系统改造、新建厨房、仓库、医护清洁通道及隔离接待大厅等工程改造,最终实施范围为经招标人确认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的改造施工图以及经安宁市定额站备案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5工期要求:(1)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审图或专家评审)。(2)施工工期: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并验收合格(开始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算)。
2.6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相关要求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改造工程完成后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及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集中隔离观察场所的相关内容要求,并能满足后续恢复保障性租赁住房功能。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2资质证书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要求:投标人(施工方)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单个合同投资规模(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改造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反映出投资规模(或合同金额)且工程范围具有改造工程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总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3.6财务要求:投标人(牵头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
3.8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否决投标处理。
3.9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施工方)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0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公共交易活动,将取消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1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详见附件和谐家园临时集中隔离观察场所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等);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详见附件和谐家园临时集中隔离观察场所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开标规定等): 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昆政务笺【2021】2号文规定,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注: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及附件。②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金瓦路青龙公园旁
联 系 人:速睿
联系电话:0871-64595325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A座9楼
联系人:陈蓉、郭丽、钟蕊
电话:0871-63114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