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昆钢新区二期烧结、球团烟气脱硫脱硝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报送《关于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昆钢新区二期烧结、球团烟气脱硫脱硝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昆钢新区二期烧结、球团烟气脱硫脱硝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有关要求,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委托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昆政办〔2019〕6号)规定,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34568万元对昆钢新区二期450平方米烧结机、260万吨/年球团烟气脱硫脱硝项目。经过脱硫脱硝系统处理的烧结、球团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0毫克/立方米,满足国家超低排放要求。
项目代码2020-530181-77-03-013609 。
三、项目能源消耗量:年耗电量13439.87万千瓦时,折合当量值16517.60吨标准煤,折合等价值41394.80吨标准煤;年高炉煤气30258.02万立方米,折合33072.02吨标准煤;年耗蒸气91238.4吨,折合8667.65吨标准煤;年耗液化石油气16.8万立方米,折合292.87吨标准煤;年综合能耗当量值58550.14吨标准煤,等价值83427.34吨标准煤。
能效水平:项目总电单耗2.31千克标准煤/吨,总单位能耗8.2千克标准煤/吨烧结矿;其中烧结工序:电单耗2.56千克标准煤/吨烧结矿,单位能耗8.19千克标准煤/吨烧结矿;球团工序:1.88千克标准煤/吨球团矿,单位能耗8.23千克标准煤/吨球团矿。该项目烟气超低排放环保项目,无工业增加值,项目建设后对安宁市工业产值能耗影响较小,对能源消费结构及数量产生影响不大,对安宁市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完成影响较小。
四、建设单位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并建成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与省级平台的数据对接。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做到节能设施建设与项目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项目节能措施可行,可以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
六、如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项目规模和能源消耗量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项目建成后,应及时申请节能单项验收,若达不到相关节能标准,不予通过验收。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逾期或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等发生变化而未办理有关变更手续,本意见自动失效。
现将以上工程项目予以公示。
受理单位: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0871—68782213
邮政编码:650300
地 址:安宁市宁湖大厦便民服务中心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窗口
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