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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6-16 09:22
名 称: 关于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用地的 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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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用地的 公示结果

发布时间:2022-06-16 09:22 浏览次数: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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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用地的

公示结果

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申请地块位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大屯社区,于20225月领有《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云(2022)安宁市不动产权第0009117号,面积为67167.91平方米,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经初步审查,同意按原用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面积实测为67167.91平方米,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出让价为1244/平方米,划拨价为1089.7309/平方米,故该宗地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按154.2691/平方米核收,实际应补缴1036.1932万元。

公示于2022年6月1日在各政务信息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5天(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截止公示期止,我科室未收到任何有异议的书面意见。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