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政府统建保障性住房(1-4期廉租房 公租房)排危除险加固工程
安宁市政府统建保障性住房(1-4期廉租房 公租房)排危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宁市政府统建保障性住房(1-4期廉租房 公租房)排危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已由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安发改投资【2022】73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安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宝兴社区(二、三期)、大屯社区(一、四期)。
2.2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屋盖结构风荷载标准》(JGJ/T481-2019)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在施工期间因施工措施不到位造成绿化苗木及其他设施设备损坏的均应无条件更换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
2.4 其他内容:2.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4.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安宁市政府统建保障性住房(1-4期廉租房公租房)排危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廉租房、公租房建筑铲除加固屋檐琉璃瓦,重新涂刷挑檐涂层,修复部分建筑物破损围墙、改造小区内设施,更换阳台围栏、水表箱、太阳能支架,维护更新宣传栏、指引标示牌、非机动车充电设施、电力设施设备,改造给排水设施、健身器材、公共照明等设施,以及部分零星工。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以实际施工和审计内容为准(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一)排危除险加固屋檐琉璃瓦,铲除加固38栋建筑挑檐琉璃瓦,重新涂刷第一、二道挑檐涂层;(二)修复部分建筑物破损围墙;(三)改造小区内设施,更换阳台围栏、水表箱、太阳能支架,维护更新宣传栏、指引标示牌、非机动车充电设施、电力设施设备,改造给排水设施、健身器材、公共照明等设施,以及部分零星工程。(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或)建筑业企业资质_专业承包_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_二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
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300.00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19-1-1,业绩内容为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装饰装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①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履约情况:近三年(2019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附相应说明,若有涉诉事件需承诺不影响本项目正常履约);③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以及昆政务通〔2020〕9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④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⑤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昆政务笺【2021】2号文规定,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注: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及相关附件。②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安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大屯路93号 | 地 址: | 昆明市盘龙区金星立交桥江东花园西路1号(云南巨和大厦6楼) |
邮 编: | 650309 | 邮 编: | 650101 |
联 系 人: | 张工 | 联 系 人: | 何工 |
电 话: | 0871-68698714 | 电 话: | 0871-63574008 |
传 真: | 0871-68698714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行政监督单位: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 督 电 话:0871-68727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