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数据公报
安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安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安宁市于2018年11月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我市三调依据国家统一下发的调查控制界线,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多,7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66243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的国土利用状况,建立了市、街道两级国土调查数据库。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统计,安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总面积为130328.90公顷(1954933.5亩),其中安宁市辖区面积为130187.74公顷(1952816.1亩),西山区飞地面积为141.16公顷(2117.4亩)。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扣除飞地)公布如下:
(一)耕地总面积为12177.25公顷(162658.75亩),扣除飞地后安宁市耕地面积为12164.57公顷(182468.55亩)。其中:水田2384.92公顷(35773.80亩),占全市耕地的19.61%;水浇地3074.92公顷(46123.80亩),占全市耕地的25.28%;旱地6704.73公顷(100570.95亩),占全市耕地的55.12%。
位于2度以下(含2度)坡度的耕地3462.45公顷(51936.75亩),占全市耕地的28.46%;位于2-6度(含6度)坡度的耕地4639.65公顷(69594.75亩),占全市耕地的38.14%;位于6-15度(含15度)坡度的耕地3698.38公顷(55475.70亩),占全市耕地的30.40%;位于15-25度(含25度)坡度的耕地325.77公顷(4886.55亩),占全市耕地的2.6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8.32公顷(574.80亩),占全市耕地的0.32%。
(二)种植园地总面积为7128.85公顷(106932.75亩),扣除飞地后安宁市种植园地面积为7124.79公顷(106871.85亩)。其中:果园5183.33公顷(77749.95亩),占全市种植园地的72.75%;茶园65.27公顷(979.05亩),占全市种植园地的0.92%;其他园地1876.19公顷(28142.85亩),占全市种植园地的26.33%。全市无橡胶园。
(三)林地总面积为86814.86公顷(1302222.90亩),扣除飞地后安宁市林地面积为86705.91公顷(1300588.65亩)。其中:乔木林地77390.53公顷(1160857.95亩),占全市林地的89.26%;竹林地177.12公顷(2656.80亩),占全市林地的0.20%;灌木林地4293.36公顷(64400.40亩),占全市林地的4.95%;其他林地4844.90公顷(72673.50亩),占全市林地的5.59%。
(四)草地总面积为2359.18公顷(35387.70亩),扣除飞地后安宁市草地面积为2356.42公顷(35346.30亩)。全市草地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总面积为35.45公顷(531.75亩),飞地无湿地。全市全部湿地均为内陆滩涂,无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沼泽地、红树林地、盐田和沿海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为13917.13公顷(208756.95亩),扣除飞地后安宁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13916.76公顷(208751.40亩)。其中:城市用地1350.04公顷(20250.60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9.70%;建制镇用地4610.36公顷(69155.40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33.13%;村庄用地4189.88公顷(62848.20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30.11%;采矿用地3330.75公顷(49961.25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23.9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35.73公顷(6535.95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3.13%。
(七)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为3450.95公顷(51764.25亩),扣除飞地后安宁市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3447.03公顷(51705.45亩)。其中:铁路用地425.46公顷(6381.90亩),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12.34%;公路用地1779.86公顷(26697.90亩),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51.63%;农村道路用地1221.91公顷(18328.65亩),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35.45%;管道运输用地19.80公顷(297.00亩),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0.57%。全市无轨道交通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为2479.19公顷(37187.85亩),扣除飞地后安宁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2473.07公顷(37096.05亩)。其中:河流水面298.76公顷(4481.40亩),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2.08%;水库水面1337.44公顷(20061.60亩),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4.08%;坑塘水面680.59公顷(10208.85亩),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7.52%;沟渠61.44公顷(921.60亩),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48%;水工建筑用地94.84公顷(1422.60亩),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3.83%。全市无湖泊水面、冰川及永久积雪。
(九)其他土地总面积为1966.07公顷(29491.05亩),扣除飞地后安宁市其他土地面积为1963.77公顷(29456.55亩)。其中,设施农用地498.73公顷(7480.95亩),占全市其他土地的25.40%;田坎1427.25公顷(21408.75亩),占全市其他土地的72.68%;裸土地36.80公顷(552.00亩),占全市其他土地的1.87%;裸岩石砾地0.99公顷(14.85亩),占全市其他土地的0.05%。全市无空闲地、盐碱地和沙地。
三调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同时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尤为明显。必须要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创新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底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