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纸第71171号》的协办意见
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
王洪良代表提出的《关于积极支持安宁太平新城发展医疗健康产业的建议》(安宁市第七次人民代表大会第71171号〔社会事业〕)由我局协办,现将协办意见报告如下:
一、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体现国家主权、维护统一市场以及受益范围覆盖全国的基本公共服务由中央负责,以及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的原则,各地各级政府要将以提供公共康养服务、发挥公益功能为主的森林康养基础设施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鼓励地方各级政府统筹有关资金引导和支持森林康养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 国家积极支持并通过多途径保障森林康养等项目用地供给。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家林草局等17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支持结合乡村山地资源、森林资源等发展森林旅游、康养旅游等,并在加强用地保障方面明确规定,各地应将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利用计划统筹安排。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鼓励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资源,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森林康养等服务接待和活动场所。支持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再利用、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开发乡村旅游。《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确需使用林地的森林康养项目,要按照《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a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鼓励森林康养项目利用林区、林场、村庄等现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地建设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对太平新城大健康产业发展,我局积极大力支持,在林地要素保障上给予全力保障。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