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一次会议第71120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普志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安宁市农村集体土地统一流转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安宁市目前农村土地流转情况介绍
根据2021年农经年报统计:安宁市在册耕地面积17.13万亩,累计发生在册耕地流转4.97万亩,累计流转1.17万件,占在册耕地总面积的29%,其中:农户流转4.52万亩,占在册耕地总面积的26.4%,集体机动地流转0.45万亩,占在册耕地总面积的2.6%。
目前,安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流转面积较上年基本持平,但仍有较大增长空间。2021年安宁市耕地流转面积占比与2020年相比,下降0.02个百分点。从流转土地的性质来看,2021年农户承包耕地流转较上年增加了0.27万亩,集体机动地流转减少0.27亩。2021年末,未流转农村在册耕地12.16万亩,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二)流转形式规范。安宁市农村土地流转形式较为规范,2021年末土地流转累计件数为1.17万件,累计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份数1.22万份,每宗在册耕地流转均签订有正式流转合同。
(三)流转租金逐年提高。根据对全市九个街道办事处的调查,2021年,农户在册耕地流转租金最高的是水利灌溉条件较好的水田,租金约2500元/亩。租金最低的是无水利灌溉条件的旱地,租金约600元/亩,土地流转租金平均价格约1975元/亩,较上年平均增加了280元/亩。
(四)集中连片流转比例大、流转期限长、流转对象多为市外业主。2021年全市50亩(含50亩)以上规模流转累计2.8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56%;租期6年以上(含6年)累计流转4.21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85%;安宁市外籍业主流转累计3.5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70%。
(五)流转方式单一。农户在册耕地流转通过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4.7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95%;通过村(组)组织流转的土地2.71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54%;通过产权交易所流转的土地4475亩,流转金额9397000元。
(六)流转土地向高产值农业产业集中。流转用于花卉、蔬菜、绿化苗木、其它经济植物种植等高产值产业的面积共有4.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88%。
(七)受让方没有粮食生产的积极性。2021年流转用于粮食种植的仅有441亩,仅占流转总面积的0.8%,比上年下降了159亩。
(八)流转备案制度形同虚设。受流转用途“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一般耕地非农化”法规影响,加之备案制度不是强制行为,业主方也缺乏主动进行备案的积极性,导致流转备案制度形同虚设。
二、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积极探索
(一)市委、市政府于2018年11月出台了《中共安宁市委办公室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办通〔2018〕87号),统筹谋划了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二)市委农办于2020年12月出台了《安宁市农村承包地、集体机动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已完成了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颁证率达98.6%;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三级体系,加强日常流转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制定了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核程序、登记备案程序、纠纷调处程序、流转合同范本等;培育了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试点任务。
(三)市委、市政府于2022年4月,选取部分村委会开展“三变五合”改革试点,探索通过壮大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之路,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农户承包地入股变为股民,土地交由合作社统一经营。
三、答复意见
2022年内,安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三变五合”改革试点村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调研,根据调研成果起草《安宁市促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和村集体统一流转农村土地奖励补助办法(试行)》,制定资金奖励补助措施,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具体措施为:
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者将承包地委托村集体统一经营,对土地股份合作社和村集体给予资金奖励;
二是加大项目倾斜力度。优先将现代农业产业园、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土地平整、高标准农田建设、测土配方施肥和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项目安排在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土地统一经营的村集体地点实施,相关业务部门配套政策给予项目资金补助倾斜;
三是加大农机补贴等支持力度。对土地股份合作社和村集体统一流转涉及的农户在农机具购置、更新时,符合条件的,要给予优先补贴。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