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一次会议第076号批评和意见、工作参考的答复
王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住建部门批准使用建设工程领域项目监管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市于2017年8月试行《安宁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期间于2020年12月对《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凡在安宁市从事商品房开发并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其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取、使用接受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监督管理,商品房预售项目的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监管账户,由监管银行、监管部门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进行监管。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的工程款、建筑材料、配套设施、设备等款项、法定税费和到期的银行贷款利息。资金的使用按照预售人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提交的资金使用计划书根据项目建设节点拨付,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专用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低于监管账户内预售款总额的5%。商品房预售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后,预售人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取消该项目预售款监管。
我市自2017年8月实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以来,市住建局严格按照规定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截至目前共监管预售项目347个,监管拨付预售资金236.73亿元。凡归集进入监管账户的资金,均按规定审核支取,确保用于工程建设,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每个监管项目从监管账户按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进度拨付的工程款,其中已包含农民工工资部分,对于项目欠付农民工工资情况,我局也会建议移交人社部门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相关主体进行查处,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助力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楼市调控政策叠加疫情反复影响,商品房成交量的大幅下跌,已经对各房企资金链造成了较大压力,随着市场成交量持续的低迷和观望情绪的发酵,企业融资受限,购房客户观望市场情绪加重,销售下滑,项目现金流压力增大,各房企均出现支付工程建设费用、建筑材料、设备款或农民工工资困难,在建项目停、缓建趋势增多,存在社会矛盾风险隐患。
自春节后,针对全市在建房地产项目复工复产率低的情况,我局积极协调相关参建单位,持续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制定项目“一楼一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支付工程建设费用、建筑材料、设备款或农民工工资困难,存在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对于2022年度内涉及保交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依开发企业申请,核定项目现状至竣工交付资金需求,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余额及项目资产等能覆盖的前提下,可根据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合同金额以及项目交付使用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使用监管额度内的监管资金,按照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意见优先支付工程款,严格按照工程节点拨付资金,专项用于本项目复工复产。通过以上措施,目前全市陆续出现停工的18个项目三分之二以上已复工,化解了部分项目风险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下,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依法履行职能职责,让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夏艳春 0871—68686081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