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街道办事处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一次会议第043号 建议的答复
赵利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村集体经济收入对村组干部进行补贴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村组干部待遇情况
根据《安宁市关于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的工作方案》和《关于提高全市村(社区)工作经费和干部待遇的实施方案》(安组通〔2019〕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围绕“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要求,适应新时代农村工作需要,推行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级事务统一管理、村干部分工负责的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实现村级岗位设置精干高效、村级组织运转规范顺畅、村干部待遇明显提高,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
在行政村推行“大岗位制”,因村施策把村级岗位整合为“正职岗”“副职岗”“委员岗”“后备岗”4类。原则上,“正职岗”包含“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副职岗”包含副书记、副主任、监委会主任;“委员岗”包含村“两委”委员、监委会委员;“后备岗”包含任职青年人才、行政村工作人员。
村干部岗位补贴实行“基本报酬(级别补贴+积分绩效补贴+创新激励补贴+职业激励补贴)+绩效补贴(考核奖励)+参保补助+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结构性岗位补贴长效机制。未纳入“大岗位制”的村民小组干部待遇按照安组通〔2019〕5号文件执行。任职青年后备人才待遇按照《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安宁市村(社区)青年人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组通〔2022〕12 号)执行。原则上“正职岗”不低于5500元/月、“副职岗”不低于4500元/月、“委员岗”不低于3500元/月,“后备岗”任职青年后备人才一般参照副职岗待遇确定,村工作人员参照委员岗待遇确定。实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后,纳入“正职”“副职”“委员”“后备”岗位管理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领取以村集体资金发放的误工补贴。
二、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您提出的目前部分村在村组干部的带领下,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民也能够得到相应的村集体经济分红,村民收入不断提高。村组干部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领头羊,在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方面功不可没,目前村组干部以村民的身份参与村集体经济分红。建议对村集体经济收入进行再次分配,利用集体经济收入对村组干部进行补贴,进一步激发村组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带动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问题。我街道已对接组织部和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已在联合拟文,针对村干部岗位补贴中“集体经济创收奖励”一块出台详细的指导性文件,全力优化完善村干部岗位补贴组成,提高村干部待遇,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青龙街道将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把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新兼职岗位人员开展履职培训、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工作“不断线”,效能有提高,做好村干部待遇补贴核算,并及时发放,指导各村开展好“三变五合”改革试点工作,有力推动各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民增收致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村干部工作给予支持。
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