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集镇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四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太平集镇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四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集镇污水管网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发改投资【2021】3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代建人/发包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太平集镇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四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A、太平中冠片区及桥钢片区污水收集(DN400 约1592米);
B、太平集镇已建成片区污水收集:
(1)2号支路雨污分流改造 (DN400 钢带管约60米);
(2)8号支路新建污水管(DN400 钢带管约860米 钢筋混凝土井35座);
(3)西林路桥梁段新建污水管(DN500 钢带管约100米 钢筋混凝土井约4座);
(4)接5号公厕新建污水管(DN600 钢带管约105米 钢筋混凝土井6座);
(5)太桃公路顺接高枧槽进村道路污水管(DN600 钢带管约36米 钢筋混凝土井2座);
(6)象石村上段截污新建污水管(DN400 钢带管约145米 钢筋混凝土井约6座);
2.2招标范围:
①勘察部分:包括勘察,并提交工程勘察报告。根据工程特点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并提供完善的后续服务;
2设计部分: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组织评审报批、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报批施工图审图及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并负责完成设计成果的相关报批工作及施工图的报审工作,并取得审图合格证;
3施工部分:包括不限于完成经代建人审批通过的设计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的采购、施工,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履行质量保修义务。
2.3总投资:约7362.9万元(最终以政府审计审定为准);
招标规模:1208 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筹措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太平新城。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其他:
2.7.1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12)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勘察标准及规范,确保测量、记录、取样和试验成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并对提交的勘察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勘察成果必须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及施工的要求,且出具的勘察成果文件须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审查、备案;
2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满足图纸审查要求。最终本项目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的报批、报建等相关内容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绿化管护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符合《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昆明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评标准》,绿化养护标准按一级标准养护。
2.7.2计划工期:①勘察阶段工期要求:代建人通知进场勘察后15天内提交经代建人认可的工程地质勘察中间勘察报告,最终工程地质详细勘察资料应在提交中间勘察报告后15天内提交确保图审公司一次性审核合格的地质勘察最终成果资料(含土壤氡测试报告)。②设计阶段工期要求:自合同生效起 30 日历天出具全套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将经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全套设计施工图纸提供至代建人。
③采购、施工工期要求: 360 日历天(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和交付使用的所有工作内容),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正式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7.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本项目施工的单位。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分工。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
2.7.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7.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中选人、成交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3.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其他:
3.5.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2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企业提供)
3.5.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勘察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②设计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③施工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①、②、③所述的资质要求。
3.5.4拟派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
(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高级职称(市政工程或给水排水相关专业)证书,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2019年至今作为设计负责人承担过至少1项市政工程设计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拟派施工项目组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附承诺书)。2019年1月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②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市政工程或给排水相关专业)及其以上职称,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 ③拟派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以上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证)。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拟派,所有拟派施工项目组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5.5企业业绩要求:
1勘察类似业绩:2019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勘察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2设计类似业绩:2019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市政工程设计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施工类似业绩:2019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19年至2021年)有效的年度财务报表及报告【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成立至2021年有效的年度财务报表及报告】。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5.7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上传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 网上上传: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
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昆政务笺【2021】2 号文规定,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注: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及附件。②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