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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服务清单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10-09 16:14
名 称: 关于印发《安宁市2022年“容缺审批” 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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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宁市2022年“容缺审批” 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9 16:14 浏览次数: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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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幅降低审批环节的启动门槛,减少办事时间,推动“容缺审批”改革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安宁市审改办结合2020年公布的第一批“容缺审批”事项清单,通过向全市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后梳理《安宁市2022年“容缺审批”事项清单》,现予以印发,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单内容

《安宁市2022年“容缺审批”事项清单》,涵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人社、水利等12个部门,适用范围包括涉路施工许可、水利基建项目初步涉及文件审批、内资企业登记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等50个政务服务容缺审批事项。

二、受理流程

容缺审批事项清单从受理部门、事项名称、申办材料、容缺材料等5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对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申请人现场申请,并做出相应承诺后(附件2,窗口依申请先行受理和审查,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补正方式、补正时限和超期补正处理办法。大幅降低了审批环节的启动门槛,提高了政府的行政审批效能,减少了办事时间,最大限度方便了企业群众。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对以上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时,且符合办事条件的前提下,办理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申请人申请“容缺办理”。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涉及事项的受理、办理、办结等环节做好对接,理顺办事流程,明晰办事指南。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缺位,确保《清单》事项可办理、能办通。并针对《清单》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

(三)持续深化民意访评。“容缺受理”纳入常态化监管,实行年终考核倒扣分机制,不定期对各部门办件质量进行抽样检查,收集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制定解决方案。依托安宁市营商环境评价投诉二维码及营商环境客服中心,通过现场“好差评”系统评价结果、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容缺受理”开展“背靠背”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回访调查。

(四)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做好办件数据汇聚,确保“容缺受理”办件汇聚到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日常办件统计及台账归档,并收集典型经验做法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清单》落实到位,把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转化为长效机制。

四、清单管理

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上级涉及事项变动的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予以调整,并向社会公示。

附件《安宁市2022容缺审批事项清单》


         安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2022109

【本级发文】附件1:安宁市2022年“容缺审批”事项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