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整治
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严厉打击涉酒交通违法,切实维护辖区道路通行秩序,坚决维护我市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按照市局安排部署,交警大队结合当前秋季道路交通实际,精心部署,继续加大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细化工作措施,科学研判常态化。一是深入分析研判。大队领导牵头,多次组织部门负责人结合前期酒驾查获情况、酒驾季节性、涉酒事故多发路段、高发时段、酒驾车辆类型等特点,进行分析研判,制定精准靶向性行动方案。二是成立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四个方面细化任务部署,量化目标任务,建立“守点、巡线、管面”的集中整治工作模式,形成集中整治的雷霆之势。
二、严查重处违法,集中整治常态化。一是结合辖区实际,把整治重点放在午后、夜间和凌晨三个时段,科学安排勤务,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全面管控力度,做到不失管、不失控、不漏死角。二是联合辖区派出所、巡特警,协同作战,增强对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的震慑和打击力度。三是坚持常态化查处和集中整治相结合,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等方式,对酒驾醉驾行为坚决采取零容忍、不留情的态度,营造了浓厚的严管整治态势。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坚决做到 “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勤执法,规范执勤执法用语和行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群众有效投诉事件发生。9月19日至21日,共查处醉酒18起,饮酒41起。
三、坚持宣传教育常态化。一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向违法行为当事人宣讲法律法规,进行现场说“法”,提高群众对酒驾醉驾危害性的认识。二是利用安宁交警微信公众号,曝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警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敬畏生命,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从源头上减少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