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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212-639198 主题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1-16 15:52
名 称: 安宁市城市管理关于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单YNKM2022111207559219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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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城市管理关于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单YNKM2022111207559219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2-11-16 15:52 浏览次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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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

回复

受理编号:YNKM2022111207559219

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办:

20221115日,安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收到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单,内容反映我是安宁市连然街道连然街28号的商户,2022111218:00我丢了一小袋垃圾到路边垃圾桶,环卫工不让我们丢垃圾,说我们自己店铺的垃圾自己处理,对此我不认可,我们也是市民,为什么不让我们丢垃圾。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请其道歉,不要阻止我们丢垃圾。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交办单后,我单位积极核实并办理:因果皮箱容积较小,仅满足过往行人投放零星垃圾,较多垃圾会造成垃圾满溢现象。该名环卫工人在引导市民将垃圾投放至就近四分类垃圾桶时,表达方式不规范,造成误会。我单位已对该名环卫工人进行批评教育及考核扣款。同时也望市民给予理解。

相关办理情况已于2022111615:10当面反馈来电人并获得谅解。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