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李X英)
发布时间:2022-11-23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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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
出让人:李X英
许可事项: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
出让人于2022年10月18日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月照路,面积113.7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安国用(籍)字第1023号”。我局经审查认定,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符合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相关规定,决定予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手续。
以上决定有下列材料予以证实:
1、划拨补办出让手续申请(原件1份);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3、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土地备案表和土地评估报告(原件1份);
5、宗地图(原件4份);
请受让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到安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