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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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采购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令)、《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2〕5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16〕48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昆财综〔2016〕6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安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宁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开展工作。
2020年发布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不再执行。
附件:
附件1 昆财综【2022】46号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11.30
安宁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