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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301-653698 主题分类: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2-15 17:00
名 称: 云南安宁工业园区现代商贸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文号: 关键字: 招标,项目,设计,投标

云南安宁工业园区现代商贸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5 17:00 浏览次数:412
字号:[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安宁工业园区现代商贸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已经由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安发改投资【2021309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屿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安宁工业园区现代商贸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安宁产业园区现代商贸中心(草铺街道)

2.3项目概况:主要建设道路、交通、桥梁、给水管、排水管、照明、绿化、电力电信等配套设施工程。具体如下:(1)工业大道:按照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起于昆楚高速下穿通道,止于安宁工业园区中石油西环北延线,道路总长为1172.067米,设计速度为50公里/时,红线宽25米,双向六车道;(2)2号路:按照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起于工业大道交叉口(草铺人工湖西侧),止于红县路(草铺收费站出口道路),道路总长为525.592米,设计速度为50公里/时,红线宽30米;双向六车道;(3)4号路:按照城市次干道标准建设,起于天安公司东侧现状道路,止于工业大道交叉口,道路总长为394.874米,设计速度为30公里/时,红线宽25米;双向四车道。项目估算投资21128.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4452.76万元,招标规模暂定为14221.48万元(建安工程费最终以财评中心审定为准,施工图设计费按有权部门审定建安工程费为基数,按国家收费文件计取)。

2.4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在招标人发出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总概算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过程中的优化、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编制、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设计成果满足项目所有使用功能需求,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备案,并取得审图合格证。

注:施工图预算不得突破设计概算,如确需突破总概算时,应按《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政府投资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1】31号文件及相关规定程序报批。

2)施工部分: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3)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5工期要求: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审查)工作。

2)施工工期:暂定710日历天。

具体工期以项目需求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提供的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确保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满足招标人要求。

2)施工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19)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1)和(2)两项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a或b或c任意一种条件。

a、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c、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设计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备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3.4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以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3.5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拟派往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3.6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类似业绩: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类似业绩:2019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注:企业类似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上(1)、(2),在建或已完工工程业绩均可。若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的,以证明材料中承担工作任务认定;业绩证明材料以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且证明材料能证明业绩的建设内容、规模。

3.7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最近一期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

3.8投标人信誉: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规定的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9投标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10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北京时间,下同,具体时间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站公告,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具体时间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yn.gov.cn/,点击切换至“昆明市”)。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n.gov.cn/,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开标规定等):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点击切换至“昆明市”)。请投标人提前登录平台下载并熟悉《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供应商)》。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相应的回复。


6.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点击切换至“昆明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