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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301-664800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1-13 10:38
名 称: 安宁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0:38 浏览次数:61
字号:[ ]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安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安宁市公安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安宁市公安局关于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共7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宁市公安局;通信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金辉路6号,邮政编码:650300,联系电话:0871-68718822,传真:0871-68718822,邮箱:ansgajzhzx@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结合公安工作特点,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采取多种传播形式,及时依法公开警务工作信息,全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一) 主动公开情况

在安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310条信息,其中安宁动态94条,公安机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34条,公示公告12条,建议提案办理31条,政府特许经营权交易9条,政府机关罚没财物处置领域12条,组织机构2条,政策解读2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12条,审计结果公示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接收并按申请人要求答复1条,已按照要求办结。对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信息内容,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要求,一律不予对外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完善《安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规范保密审批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从组织机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申请方式、监督方式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就行了进一步明确,通过制定工作规范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政务公开任务分工。同时全力构建集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和自媒体“三位一体”的立体式全方位宣传模式。年内,共在中央、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刊发正面新闻报道124篇,其中,人民公安报上稿1篇;“昆明警方”微公号上稿9篇。“安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安宁市局警方”新浪微博、“安宁警方”今日头条号发布2431篇,被各级新媒体平台转载10余篇(次)。全市警务“微”平台收到留言信息200余条,受理业务咨询100余人次,取得良好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警民互动栏目等渠道接收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将新媒体建设和使用情况纳入日常考核,落实责任人对信息发布前进行审核,发布后进行监测,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通报整改。 2022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零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安宁市公安局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政府集中采购19项,办理行政许可22件、行政处罚894起、行政强制539份。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94 

行政强制

5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94.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市公安局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安宁市公安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的通知》,明确了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22年度,安宁市公安局共收到1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和主动公开责任意识还不够,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主动公开信息较少,公开信息持续性和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涉及民生问题主动公开力度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方式单一、公开渠道少,公众知晓率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抓实政务公开专业化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各部门专人专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工作质效;二是探索建立政府公开与新闻宣传队伍整合新机制,有效解决人员制约问题,力争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队伍业务培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业务素养,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效能。三是拓展公开渠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安宁公安“双微”平台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和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不断拓宽对外信息公开方式、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全力做好公安政务服务,加强对网上办事服务项目修改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市公安局2022年度发出收费 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狠抓落实一是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2022年共保密审核158份。二是提升政策解读回应质量。积极拓宽政策推送渠道,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大范围、全领域推送政策,统筹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形成平台公开和新闻发布的叠加效应。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群众公开结果。2022年共答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