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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301-659990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1-17 15:28
名 称: 安宁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5:28 浏览次数:56
字号:[ ]

2022年,安宁市气象局昆明市局、安宁市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安宁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与职能、法规标准、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执法、财政资金、人事信息、其他信息等8个部分内容,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安宁市气象局修订完善了《安宁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安宁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要求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办要求,安宁市气象局认真对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并编制了政务信息公开年报。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安宁市气象局通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每日天气通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重要天气过程、政策解读文件、职能职责信息等信息36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安宁市气象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0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

(三)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管理

为加强组织领导,安宁市气象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维护更新以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安宁市气象局无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目前主要通过安宁市气象信息服务微信群向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发布“每日气象通报”、“预警信息”、“短临预报”、“空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周报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为确保气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落到实处,安宁市气象局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的学习,再次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对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并依法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安宁市气象在细化加强本单位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是与安宁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对一些公开的内容存在遗漏现象;二是部分栏目公开事项较少,如:通知公告较多,其他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公开内容较少。三是公开内容单一,多为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不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加大对政策文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情况的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与报社、广电传媒部门的合作,强化公众气象服务,提升全社会的气象防灾减灾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多方面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安宁市气象局2022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安宁市气象严格对照安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考核细则以及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更新信息。2022年未发生泄密事件,通过政府网站和互联网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个人隐私泄露的问题。

安宁市气象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