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在安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市教育体育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升依法治教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完善安宁教育跨越式发展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现就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一)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安宁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要点,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在内设机构中设置办公室作为部门法治机构,明确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推进落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保障“三到位”。三是制定印发《安宁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对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等文件,细化目标任务、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督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2022年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
(二)完成“减免责清单”编制及公开工作。按照《安宁市司法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结合已编制完成的《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开展“减免责清单”编制工作,完成“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等4张清单编制工作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按照市司法局工作要求,组织机关有关处室对政务服务事项中涉及提供证明材料的事项的清理工作,及时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中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形成《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政务服务事项保留证明事项清单》上报市司法局,并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
二、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2022年,教体局配合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对已下放的、合并的、保留的和近三年未做出审批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调查和统计,及时沟通,避免错项、漏项,目前教体局实际开展的行政审批事项共6项。在目录清单管理中教体局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无另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无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其他名目进行变相审批。同时做到与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对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及时修改设定依据及流程图,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防止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明消暗不消、变相审批、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二)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两个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主动与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根据法律法规、细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理顺关系,分清职责,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两单融合”,制定了《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布调整完善后的清单,根据相关政策变化,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并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共梳理出26项。
(三)安宁市教体局“一站式”服务暖民心。为构建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教育行政服务体系,给广大市民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安宁市教体局集中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解决办事群众往返次数多、花费大、耗时长的问题,让群众体验到了足不出户的便捷服务,真正实现了“一件事一次办”。
“一站式”服务大厅采用“线上线下”并行审批的服务模式,集教师学生各项福利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审批、用章用印及证书发放等功能于一体,“一站式”的服务模式最大限度简化了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限,大大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打造有品质、有温度的安宁教育。
2022年,教体局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完成了中介服务清单梳理工作,配合市司法局法治科完成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工作,并按要求将上述相关权力信息清单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开,保证行政执法过程有依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依据市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工作流程,切实明确业务工作部门和办公室在规范性文件起草中的具体责任,规范了起草的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初步草拟、法规内审、报送审查、公告生效等程序,大大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质量和效率。在实际工作中,教体局坚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以及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规范性文件认定不准的,我们及时请教法制办。同时,教体局还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确保文件报送及时、准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情况的发生,并且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到100%。此外,还对规范性文件由事后审查改为事前审查,严格了备案审查的原则、内容、程序等,有效遏制了滥发规范性文件的现象。
2022年,教体局按照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教体局无规范性文件,其他以教体局名义下发的文件都是阶段性工作的一般通知和安排,工作完成后自动失效、终止。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内部决策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举行听证会;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事先经过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查。除了依法应当保密的,行政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都公开。坚持和健全了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组会、行政会、局长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端正执法理念,文明执法,教体局狠抓思想建设,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服务大局意识,教体局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思想境界,教育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杜绝粗暴行事,讲究方式方法,提高执法素质,筑牢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并将文明执法工作融入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行政效能考核等各项工作中,与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等挂钩,突出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目的。另外,教体局在开展执法工作中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全市师生的监督;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真正实现把工作的监督权和成效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交给社会。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编制权责清单、“放管服”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改革任务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着力解决教育行政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完成好教体局的自检自查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检自查报告。按照工作要求通过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进行执法数据填报,协同推进《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建立推行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强化各相关科室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通过召开专题总结会议、自查自促等形式,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推动“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提升运行效果。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动态化管理。2022年,教体局已完成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平台内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人员等信息的录入和完善。二是我单位8名公务员参加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新办证轮训学习并取得行政执法证,目前教体局共有9名行政执法人员,教体局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完善。
(四)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根据省、市各级政府要求,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科学建立“两库、一单、一细则、一方案”并抓好落实。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教体局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及时制定了《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执法。合理调配和充实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到实处,同时在抽查工作中严格要求,不断加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好法定监管职责。
截止2021年11月15日,经教体局批准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共77所。“双减”工作以来已暂时停办培训机构15家,注销3家,实际在办的培训机构有60家。从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经联合摸排走访,共排查无证培训机构26个,通过政策宣讲、积极引导、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已取缔了6个无证培训机构。检查组在查处无证办学时,对举办者进行了政策宣讲,积极引导符合办学条件的培训机构走合法办学的道路。共有4个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到市教体局进行了办证咨询,并领取了相关的办证所需资料。按照“双减”政策的相关要求,从2021年10月份开始,我市已暂时停止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
2022年,教体局已完成“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系统中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简称“两库一清单”)的建立,截至目前,在库检查人员8人,实施随机抽查事项5项。通过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与“双减”政策的有机结合,使教体局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五)开展执法卷宗评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教体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安宁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审批管理制度》进行集体审批,接受举办者办学申请,教育科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实地勘查、论证,同意筹设的发给《同意筹设批复》。所需材料经初步验收齐全(含原件、复印件),原件退回,正式受理。在受理1个月内对举办者提交的材料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教育科、安全卫生科、计财基建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审核。若审核过程中存在较大分歧,意见不统一的,报局长和局务会决定。审批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批准文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空白证书),填写后颁发给举办者。
2022年,教体局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件,无评查不合格的案件。
(六)广泛开展对外宣传。在日常法治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校园、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各校(园)特点和服务对象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教体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学生、家长学法的自觉性,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教体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部署,以开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为载体,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深入开展机关工作作风整顿,目前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教体局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2022年,教体局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各项工作制度,按时完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人员数据信息的报送工作,2022年教体局无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
(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为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由局办公室负责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了举报电话,在局办公楼前后都设立了举报箱,完善了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全年未接到群众对教体局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市政府办统一部署,完成了涉及教体局10项行政许可、5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公共服务共26项行政事项的目录确定工作,各事项经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核后已在政务网站进行公开。
2022年,教体局已通过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安宁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法治宣传信息36条,其余教育收费、招生考试、学生入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学校开展各项活动等信息168条,“安宁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2条。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教体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进一步加大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把信访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由局办公室承担信访工作,畅通了信访诉求渠道,切实为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把各种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没有发生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等情况。
八、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一是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安宁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组织开展的2022年安宁市法治建设业务骨干暨普法骨干专题培训。二是强化法治教育和培训。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制定了《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干部学法治度》分批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学生管理、校园安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组织全体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学习培训,并向全教体系统的干部职工、师生、家长发放了《安宁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应知应会手册》,大大提高了教体系统对安宁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知晓率。三是大力宣传宪法学习的活动氛围。为发挥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宪法的领头作用,深入营造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安宁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宪法》有关知识并进行宪法宣誓。四是加强宣传力度。在市教育体育局公共区域设置有法治文化相应内容宣传栏,宣传与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相关的内容;同时,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网络、互教通、微博、微信等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法治文化”等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聘任云南嘉喜律师事务所为教育体育系统法律顾问,为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园)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文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法律顾问参与协助修改教育体育系统签署的重要法律文书;为教育体育局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等提供法律服务;为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园)依法行政、依法执教提供有力保障,有效地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同时,由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法律从业人员作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为学校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明确范围和权限。对涉及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组织各个层面人员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开展民意调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有利于教育发展的意见建议进行采纳。
九、加强教体系统普法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决策部署,以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契机,进一步夯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我市教育体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使法治宣传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有新进展。教职工普法工作要坚持集中辅导和个人学习相结合;教育专业法学习与相关法学习相结合;师生员工普法学习与验收活动相结合。学生普法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普法讲座与多种形式法律实践活动相结合;法治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相结合。
十、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一是立足主渠道,抓实法治宣传教育常规工作。有效利用课堂教学,是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安宁市各学校(园)在抓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过程中,重视法律常识课程建设,抓住以课堂教学活动为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坚持有任课老师,课时有保障;努力使法治教育深入课堂、贴近生活,使学法、用法成为师生内在的迫切要求和自觉行动。
二是坚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丰富内容和创新方法。利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公民素质教育、维护青少年权益、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学校教育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的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大部分学校主动联系交警到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的活动,提高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的水平。
三是加强横向合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积极作用。法治副校长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一支生力军,市教体局一直非常重视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聘任和日常管理工作。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加强与安宁市政法委、职教园区管委会、司法局等部门联系,调整、充实、足额配备全市各中小学校外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实现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法治全覆盖,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
总体来看,2022年,教体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二是教育机制创新有待加强,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创新教育管理,仍需不断探索。
下一步,教体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与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透明的操作,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安宁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进程,为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