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宁市跨街道联办事项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宁市跨街道联办事项清单》
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持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推行帮办代办、引导教办等线下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动距离。通过向全市各街道、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后梳理《安宁市跨街道联办事项清单》,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单内容
《安宁市跨街道联办事项清单》(附件1)涵盖人社、税务、医保、民政等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作用,实现企业群众常办事项就近办理、自助办理,切实增强基层政务服务供给能力。
二、受理流程
“跨街道联办”事项清单从事项名称、受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流程、审批部门5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企业、群众和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时,且符合办事条件的前提下,可在全市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通过帮办代办、引导教办、免费邮寄等方式就近申请,减少办事时间。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合和联办的改革要求,做好实施推进、督查督促工作,并在联办事项清单规定的时限完成办理工作。各街道要积极设立联办窗口,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有关人员要熟练掌握联办后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涉及事项的受理、办理、办结等环节做好对接,理顺办事流程,明晰办事指南。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缺位,确保《清单》事项可办理、能办通。并针对《清单》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公众号、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介多方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跨街道联办服务知晓度,力求让改革的初衷、目的、内容和举措家喻户晓。要丰富政策咨询途径,及时回应、解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要总结经验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四)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做好日常办件统计及台账归档,每月25日前将办件量汇总上报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附件2),确保《清单》落实到位,把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转化为长效机制。
四、清单管理
《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上级涉及事项变动的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予以调整,并向社会公示。
附件1:《安宁市跨街道联办事项清单》
附件2:安宁市跨街道联办事项清单办件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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