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结果公示 (李桂英转李淑燕、李晓奎)
发布时间:2023-05-04 13:52
浏览次数:42
字号:[
大
中
小
]
李桂英取得“云(2023)安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14号”不动产权证,该地块位于安宁八街街道办事处月照路8号,土地证载面积为113.7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等于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为69年7个月,终止日期2092年11月16日。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将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至李淑燕、李晓奎名下。
经初审:
1、根据双方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该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670元/平方米,2022年10月李桂英在我局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补办手续,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评估价为658.37元/平方米,故该宗地转让价格不低于该区域的市场价评估价格。
2、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经现场踏勘:该地块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地表已有建构筑物。
3、该宗地房产证已在安宁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
转让公示于2023年4月23日在各政务信息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七天(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9日)。截止公示期止,我科室未收到任何有异议的书面意见。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
2023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