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十四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目 录
前 言……………………………………………………………………………………………………………………………1
一、 现状与形势……………………………………………………………………………………………………………3
(一)“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取得的成效………………………………………………………………………3
(二)存在的问题和短板………………………………………………………………………………………………15
(三)面临的挑战和有利条件………………………………………………………………………………………17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20
(一)指导思想…………………………………………………………………………………………………………20
(二)基本原则…………………………………………………………………………………………………………20
(三)目标指标…………………………………………………………………………………………………………21
三、主要任务……………………………………………………………………………………………………………23
(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23
(二)提升安全监管法治化水平…………………………………………………………………………………24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28
(四)提升安全监管社会化水平 …………………………………………………………………………………31
(五)提升安全科技化水平…………………………………………………………………………………………33
(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35
(七)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37
(八)提升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56
(九)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59
四、重点工程…………………………………………………………………………………………………………63
(一)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63
(二)云南省应急产业园建设工程……………………………………………………………………………64
(三)工贸领域安全生产在线学习系统建设工程…………………………………………………………64
(四)安宁市预警监测智慧应急管理系统建设工程………………………………………………………65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68
(六)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及安宁市昆畹路消防站搬迁重建工程…………………………………69
(七)安宁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70
五、规划实施保障……………………………………………………………………………………………………71
(一)加强组织领导…………………………………………………………………………………………………71
(二)推动责任落实…………………………………………………………………………………………………72
(三)加大安全投入…………………………………………………………………………………………………72
(四)强化部门协同…………………………………………………………………………………………………72
(五)严格督促指导…………………………………………………………………………………………………73
前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系列重要批示指示,为“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攻坚时期,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是安宁市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的重要时期。因此,科学编制我市“十四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对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昆明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云南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昆明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安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我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提出2021年至202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本规划是安宁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是指导安宁市未来五年安全生产发展的行动纲领。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安宁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国家、云南省、昆明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安排,将安全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风险隐患问题,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快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实现了经济与安全齐头并进共发展的总体目标。“十三五”期间,安宁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控制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期间,安宁市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为0.03,“十三五”期间,全市未发生重大以上事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未发生事故,“十三五”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实现逐年下降。
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步健全
(1)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宁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安宁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等文件,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由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并承担具体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
(2)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机制。每年年初与9个街道、2个管委会、27家市级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及时进行分解下达并督促层层落实,逐月逐季调度分析,实行动态监控,强化年度考核。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纳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精神文明创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考核体系,通过考核推进责任落实。
(3)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基本厘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细化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38家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备案制度,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5)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红黑名单管理。通过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红黑名单评定标准,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守信行为实施有效激励,对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惩戒,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诚信氛围。
3.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网格化”监管工作深入推进
以标准化巩固运行、信息化促进提升、网格化健全管理、分类分级推动落实为抓手,借助“昆明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综合系统”,指导我市370家重点企业完成了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录入和每月隐患自查自报,完成“一企一标”的网上申报和备案,隐患排查实现信息化管理,截止2020年2月,共上报隐患35634项,整改35568项,整改率达到99.8%。督促指导全市735家企业(单位)完成分类定级工作,其中A级单位105家、B级单位302家、C级单位273家、D级单位45家,基本形成线上全面监管、线下精准执法、网格化长效管理、企业分类分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体系。安宁市27家政府部门,9个街道办事处,2个管委会,各村、社区居委会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制定网格图及责任清单明确职责。
4.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督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落实执法措施,狠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危险化学品: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安全工艺技术、安全仪表系统升级改造,强化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已完成专家诊断的生产(储存)企业,联合开展企业搬迁整治工作。“十三五”期间,共投入资金87万元,完成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相对集中区安全风险定量评估,评估结论作为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项目准入实施的重要依据。投入621万元建设并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有效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全过程、全链条的态势感知,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对640家次危化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督促整改隐患2434项,聘请专家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并严格执行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实施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和加油站专项检查,持续巩固和提升危险化学品重点市攻坚成果。督促指导2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3家成品油储存企业按照市政府规定要求,分阶段、分步骤用三年的时间,实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强化对液氨、液氯、液氧、液氮、石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管理,全面实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跨区域动态监控。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均达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
非煤矿山: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实现“达标保留”矿山3座,“改造升级”矿山40座,“整合重组”矿山14座,“淘汰关闭”矿山19座,全市矿山数量减少30座,下降38.46%。加大对非煤矿山采空区、顶板等灾害防治,切实排查治理危、险、病的尾矿库,“十三五”期间,通过对891家次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企业实施现场检查,排查和治理各类安全隐患3037项。强化汛期安全监管,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和落实安全“三同时”有关规定,辖区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着力攻坚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全市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非煤矿山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企业56家,达标率达到了93.3%。
工贸行业:进一步强化了工贸行业企业主体责任及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深化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十三五”期间,通过行政执法检查、专家排查、政府综合督查等形式对全市767家(次)冶金等工贸企业实施检查,查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827项,并紧盯重大事故隐患,定期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期间安全措施的同时,按期完成隐患整改。深化工贸行业企业涉煤气、氯气等有毒有害气体作业的专项治理,进一步推进全市涉有毒有害气体作业的规范化管理,防泄漏、防中毒、防火灾、防爆炸等安全管控和隐患的治理取得显著成效。逐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辖区内企业掌握和摸清企业有限空间数量和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健全并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使用、存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经营行为,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十三五”期间,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消防、供销、各街道办事处对184家(次)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执法检查,严格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布点、审查、发证、教育培训以及经营安全检查,排查隐患168项,整改隐患168项;查获无证经营的鞭炮、盘炮等各类烟花爆竹共计693件;对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9份,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9份;查处1起非法运输、违规经营燃放和非正规渠道进购的烟花爆竹案件。以主城区及3个街道为试点推广使用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仓,规范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秩序。加强季节性或重大庆典及节日活动燃放烟花的事故预防,确保春节、国庆等重大庆典期间烟花燃放安全。
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方面,截止到2020年6月,共投入资金约3.48亿元,开展公路提升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公路危桥改造、公路养护管理等工程。完成94条公路提升改造,总里程113公里,全面改善公路交通条件,通过开展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深入推进全市公路交叉路口安全隐患治理“五小工程”建设,有效消除公路交叉路口安全隐患。公路危桥改造方面,完成小古城桥、韭菜冲桥、王家滩桥的改造工程,完成温泉桥的异地新建工作,通过细化落实养护责任,逐年增加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保障全市公路安全畅通。
道路运输管理方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和“两体系一工程”建设,实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推进GPS动态监管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的运用,截止2020年6月,全市517辆公交车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设施,安装率达100%,严把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质关,逐年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定期深入“两客一危一网”运输行业、驾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市道路运输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消防安全:全面开展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节日、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确保了我市火灾形势的基本稳定,截止到2020年6月,全市出动检查人员33515人次,检查单位27932家,发现火灾隐患29521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9417处,整改率达99.6%。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强化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馆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中的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人人懂得自防自救常识的良好氛围,向社会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咨询活动271次,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份,利用微博、微信平台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消防知识宣传534次,大力提升消防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全面贯彻誓词精神,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至2020年6月,消防救援队累计接警出动1049次,出动车辆2139辆,出动警力11570人,抢救被困人员278人,疏散被困人员192人,抢救财产价值270余万元。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方面,持续投入资金新建和完善全市市政消火栓,多部门协调配合有序完成太平中队消防站建设工作。
建筑施工:重点对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5类项目落实现场施工方案的情况进行检查。积极组织创建标准化工地建设工作,截止到2020年6月,共创建昆明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36个,省级标准化施工工地12个,国家级标准化施工工地1个,建设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质量一体化平台于“十三五”末投入运营,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城市燃气:建立完善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措施,督促经营企业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取缔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供气站(点)。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由住建局联合多个部门对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经营销售、运输配送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截止到2020年6月,共排查了417个餐饮店和食堂用气企业(单位),40个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点及配送中心。
民用爆炸物品: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购买、运输、使用、销毁及其相应存储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民爆器材市场准入,严厉打击“四超”,杜绝“三违”现象。进一步落实涉爆从业单位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督促涉爆从业单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库房的人防、物防、技防和犬防,防止涉爆单位因管理措施不落实发生被盗、丢失案件发生。截止2020年6月,出动人员321余人次对全市的爆炸物品储存、使用、运输环节、重点地区开展检查排查;通过宣传车开展重点地区、民族村落、赶集天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的宣传,先后粘贴通告300余份,发放宣传单8000余份。
特种设备: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技术规范为主线,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工作为重点,开展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电梯专项整治工作,“十三五”期间,组织开展安全检查44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90余家(次),查出各种隐患116项,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7份,责令整改140项,与9个街道签订了安宁市特种设备安全目标责任书,与52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了安全管理承诺书。继续开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作业人员考核工作,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农业机械:深入街道办事处、乡村,对田间地头、场院及重点线路和地区的农机作业场所进行检查,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脱检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排查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99起。强化日常、重点时段的安全宣传,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累计发放各类型宣传品30000余份,全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旅游安全:采取点面结合,普遍与重点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部门间横向对接联系,对旅游景区(点)、星级农家乐、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完善《安宁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通过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始终把安全生产置于高压态势,确保全市旅游市场安全稳定有序运行,有效地遏制了旅游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安全: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联合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安全保卫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非法营运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每年不少于2次。积极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截止到2020年6月,成功创建“平安校园”云南省级9所、昆明市级5所、安宁市级28所。推进学校警务亭建设和校园门口防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将校园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接入市110指挥中心和一键式报警系统,增强学校抵御突发暴力事件的能力。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师生的应急避险和自防自救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油气输送管道:完善市、街道、村、社区油气管道隐患整治责任体系建设,管道沿线日常巡护频率逐步加大,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管道安全隐患,把隐患处置在萌芽、早期状态。强化油气管道企业主体责任、街道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十三五”期间,共整治销号较大隐患23处,一般隐患16处,重点加强对管道沿线单位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群众保护管道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提升。
5.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
(1)加强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强化监管队伍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配备协管人员,辖区9个街道办事处均设置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并配备不少于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1748.55万元用于支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安全专干培训、信息化建设、应急救援等工作,安全监管监察能力进一步增强。
(2)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提升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建立计划执法与随机抽查互为补充的执法工作机制,强化“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的理念,以健全执法制度、“律师以案说法”、成立局案审委、上级案卷评查等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十三五”期间,累计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109起,罚款219万余元,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惩戒,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诚信氛围。
(3)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服务支持作用,市应急管理局设立了总工办,聘请4名安全总工,参与执法检查和执法证据收集,聘请1家法律顾问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招录10余名合同制员工充实全局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在多个重点行业领域,面向全市各行业部门扩充和完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已登记入库的专家由原有的40多人增至100多人。
(4)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成“安宁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智能监测预警系统”,接入视频监控点153个,传感器点位数287个,系统数据与省应急管理厅数据完成对接,实现政府端与企业端互通互联、多模块同步运行;充分应用昆明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综合系统,建立“三个必查必罚”制度,对系统内隐患“零报、不报、乱报”的企业实施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形成“线上全面监管、线下精准执法”的工作机制;利用搭建的“安监危化”、“矿山之窗”、“工贸企业”等3个微信平台和刊物《应急动态》,及时将执法行动和执法处罚情况通报全市,形成“一厂受处罚、全市受教育”的宣传效应。
6.应急救援基础能力进一步加强
整合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立了以部门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力、企业各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中坚、机关事业单位和民兵应急救援队伍为保障、社会志愿者服务队伍为补充的应急救援力量,形成结构合理、互为补充的1500人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制定了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政企联动应急演练。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建立重点装备物资集约化应急储备库,形成以应急物资储备库和社会资源为支撑、企业储备为补充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体系。
7.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继续督促企业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工作,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规模以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部达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抽检力度持续加大,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到期复审,对未按要求运行的企业坚决不予受理换证,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效运行。
8.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逐步深入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营造浓厚安全氛围。一是举办《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八大危险作业等安全培训22期,培训企业及相关人员5200人次。二是开展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建筑工地194家(次),通过安宁广播电视台、《今日安宁》、《应急动态》、短信平台、宣传展板等途径向社会开展宣传咨询活动50余次。三是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全市各街道、管委会、企业负责人及生产一线从业人员积极参与下,每年定期开展“6月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安全生产万里行”、“身边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等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1.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
一是产业结构安全风险隐忧大。安宁作为全国53个、全省唯一的危化品安全重点监管县和全省最大冶金、盐磷化工和石油炼化基地,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24家,监管企业562家,传统产业依然是主导,安全生产风险重点集中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中小企业整体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设备和技术落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到位,安全投入不足,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齐,有责无权且人员变动大,事故隐患大量存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城中村、棚户区、仓储市场等区域火灾隐患大量存在。二是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形势依旧严峻。“十三五”期间安宁市建筑施工领域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持续频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居高不下,占全市年均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60%以上;居民住宅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常年占火灾总数的60%以上。
2.安全监管力量仍较薄弱
基层安全监管资金投入、装备配备、安全技术支撑不足,临聘人员流动性大。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化工、工贸、矿山等领域有关安全生产专业人员数量不足,部分监管企业工艺复杂,监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与监管要求存在一定差距,面对较重的安全监管任务,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街道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资金投入、装备配备、安全技术支撑等与监管任务不相匹配。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调度所需要的通信指挥设备和车辆与监管要求不匹配;应急物资装备落后、紧急运输保障能力不足。
3.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仍待提升
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贸行业等领域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仍有待提升。部分中小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健全,安全风险意识不强,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限,企业安全风险未真正实现可防可控。在多数中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人员流动性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违章作业现象突出,特别是一些处于停产、半停产的企业,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极易发生事故。
4.全民安全意识仍待提升
针对大中小学生、居民群众等安全科普知识、自救和互救能力、险情初期处置技能等培训力度不够,应急预案演练还未实现经常化、全面化和规范化,居民普遍缺乏危机意识和应急能力,自防自救能力不足。企业安全培训和考核形式单一,存在培训走过场、考核过于宽松等问题。安全职业教育重视程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安全教育陷入“培训一批、离开一批、再来一批”的怪圈,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得不到有效提高。现有安全宣教产品种类不够丰富,宣教模式比较陈旧,宣传培训效果不佳。
(三)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1.面临的挑战
一是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越来越高。在人民群众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要求愈加强烈的背景下,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全市安全监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面临巨大挑战,安全生产事故防控也面临着较大的压力。
二是大规模的城市建设使各类安全风险剧增。随着安宁市城镇化快速推进,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油气输送管道、地下管网、人员密集场所等非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不断提升,但对应的安全和消防力量却不匹配。此外,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风险不断增加,给城市安全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三是极端天气多发频发,事故防治形势严峻。近年来气候年景总体偏差,极端气候事件偏多,自然灾害与生产安全事故并发,应急资源紧张。同时,城市火灾、森林火灾、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燃气等事故频发,风险防控难度加大。
四是新产业、新业态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挑战。“十四五”期间,安宁市将引进和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工艺、新装备广泛应用,加之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同步推进,安全生产既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要抓好新产业、新业态风险治理,给安全风险防控带来新的挑战。
2.存在的机遇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理论、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为加快推进平安安宁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思想保证和政策支持。
二是城市建设推动经济发展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十四五”期间,安宁市将打造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西线走廊,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着力培育技术先进、链条完整、竞争力强的“124”现代绿色工业产业集群,打造昆明现代工业基地,有利于安宁市优化经济结构、科学规划产业布局,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技术、装备,压缩高危行业,推动安宁市补齐安全生产历史欠账,从根本上解决安全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三是体制改革带来新机遇。随着应急管理体制的改革,多部门的协同联动也逐步成为常态,把分散于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资源和力量整合起来,全面提升了全市安全监管能力。同时,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后整合了突发事件的事前、事中与事后处置,更加强调突发事件的预防,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前瞻性。
四是新冠感染疫情为提升应急能力提供了经验。各地区迅速、有力地应对新冠感染疫情对于应对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积累了宝贵经验,此次疫情也是对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的一次重大检验,将有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全局观念。同时,这次新冠感染疫情暴露出分门别类的应急管理体制可能难以满足应对重大公共突发事件的现实需要,此次疫情既对现行应急管理体系提出了挑战,也为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供了机遇。
五是科学技术发展带来技术支撑。紧抓“数字安宁”建设,推进工矿企业、能源、交通、物流、水利、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加速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提升安全生产风险感知评估、监测预警和响应处置能力,能够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数字化转型赋能,推动科学技术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围绕“新型城市化先导区、昆明现代工业基地”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落实责任为核心抓手,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科技创新为重要支撑,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化解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安全问题,着力提高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应急救援实战、社会动员五种能力,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推动“中国西部县域高质量发展标兵”建设进程及实现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宁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安全发展,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贯穿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发展格局,严格安全准入,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和威胁安全发展的行为和方式。
综合防控,系统治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针对重大安全风险挑战,统筹运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监督问责、激励惩戒等多种手段,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系统推进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
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加快形成系统完整、责权清晰、监管高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筑牢安全生产屏障。
夯实责任,共治共建。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盯紧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拧紧企业全员安全责任链条,构建更为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积极引导各方参与,构建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目标指标
到2025年,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大力提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安全治理法治化、科技化、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形势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表1 安宁市“十四五”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1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下降15%
2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5%
3 重特大事故 坚决遏制
4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3%
5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20%
6 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 下降3%
7 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 <0.09
8 市政供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率 >80%
9 建设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 >70%
10 人员密集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 100%
11 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安装率 100%
12 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信息化率 >90%
13 市政消火栓完好率 100%
14 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率 >30%
15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园入区率 100%
1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视频和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率及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率 100%
17 年均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 0.5
18 年均GDP火灾损失率(‰) 0.09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各部门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校、机关业务能力培训等教学安排;各级各部门采取座谈交流、专题研讨、集中宣讲、主题活动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方案,分期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教育;市安委办统一部署加强指导,完成各项轮训任务。
2.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实施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鼓励中小学开办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课堂。将安全教育纳入公民法治和科学常识普及、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各级宣传工作重点,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三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和专题节目,持续做好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将安全文化元素充分融入社区公园、广场等,打造各具特色、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阵地,形成“一处一景”、“一场一亮点”。推动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教和安全体验基地,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
3.完善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及培训方式
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全市领导干部任职、党校培训及机关业务能力培训课程,提升领导干部的安全素质水平。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职业教育、义务阶段教育内容,大力推行“安全第一课”。建立基层专职安全员队伍培训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专业性培训,重点加强检查要点培训及实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综合工作能力。针对安宁市的产业和事故高发行业领域,建立安全警示、约谈、考核等机制,并精准开展分类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应急救援能力。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推广现场体验式安全培训,采用集中办班轮训、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实训演练等多种形式,提高培训效果。
(二)提升安全监管法治化水平
1.健全监管执法体系
进一步推进街道层面应急管理机构精细化改革,在人员编制、组织架构、职能划转上进一步优化,形成上下衔接,左右畅通的应急组织架构。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16个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挥部的工作职责和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整合监管执法职责,明确将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对街道有能力承担的简易执法事项,依法委托街道执法,加强对辖区内街道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岗位培训。进一步推进安全监管网格化监管,推动安全监管向农村地区延伸。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结合安宁市行政区域内人口总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经济发展规模、产业分布、企业数量、安全风险等特点,在现有机构编制规模内,整合优化职能和编制配备,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充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并将人员编制向执法岗位倾斜、将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必须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管理机构要落实相关职责,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并配备专(兼)职监管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强化属地或区域内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高素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要按照应急管理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大纲和专业课程,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系统化应急管理执法教育培训,力争到2022年年底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应急管理在职执法人员的75%。所有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每3年以专业知识和执法业务实训为主要内容轮训一次,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执法业务培训。
3.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及时编制完成各级执法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通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网站及政务媒体、服务窗口等途径向社会及时主动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推广使用智能移动执法系统,全面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可回溯管理。完善案卷评查制度,研究制定具体评分标准,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持续提升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理确定自由裁量幅度,减少自由裁量空间,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确保执法处罚合法、公平、公正、准确。
4.完善监管执法方式
积极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改进执法方式,切实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效能。科学统筹制定应急管理部门年度执法计划,对高风险重点企业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其他企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厘清各层级的执法管辖权限,明确不同层级的执法范围、执法重点和执法内容,防止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检查工作模式,推动执法检查从粗放式、运动式向精准化、实效化转变。坚持把信息化建设贯穿监管执法全过程,构建以行政执法业务流程为主线,以执法过程管控、人员管理、信息统计、智能执法为重点环节的“互联网+执法”系统,达到执法标准统一、监管密切协同,全面提升执法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执法数据分析,做到精准检查、精准执法,提升应急管理执法效率效能。加强跨部门联合协同执法,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增强执法合力,提升执法效果。
5.科学确定检查企业
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确定重点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对近三年内曾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一年内因重大事故隐患被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销号、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停产整顿、技改基建、关闭退出以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红线”意识不牢、责任不落实等企业单位,要纳入重点检查企业范围,在正常执法计划的基础上实施动态检查,年度内检查次数至少增加一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或三年以上未发生事故等守法守信的重点检查企业,可纳入执法抽查。对典型事故等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或落实临时性重点任务以及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动态监测等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执法检查,不受执法计划、固定执法时间和对象限制,确保执法检查科学有效。
6.落实执法保障措施
将应急管理执法装备、服装、用车以及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按照应急管理机构业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推动提高基层应急管理执法保障能力。按照执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认真落实执法人员工资、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建立执法人员交流培养、考核奖惩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执法人员动真碰硬、严格执法。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落实党政领导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学习的重要内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推动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职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警示、督办、约谈等制度。
2.强化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充分发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压实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健全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消防执法跨部门协作机制。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依规编制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厘清安全生产职责边界。推行“失职追责、尽职免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进一步理顺农业农村、危险废物、油气输送管道、新型燃料、餐饮场所、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危险设备、危险化学品车辆经停、未纳入施工许可管理的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建立新产业、新业态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填补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空白。
3.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各岗位的责任事项、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可追溯。督促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配足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管理,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和投入使用。督促企业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阵地向一线班组和工作现场延伸,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教育培训等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实施工伤预防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基金的事故预防作用。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4.强化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昆明市安全生产警示管理办法》、《昆明市安全生产通报约谈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街道、园区和部门,按规定通报批评、告诫约谈。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制度,市安委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巡查检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将督查检查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并严格执行,对各街道、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评价,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实行安全生产考核、督查、约谈情况公开制度,定期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或者通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督查、约谈情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在规定时限内,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不得晋升职务职级、级别或者重用任职。
(四)提升安全监管社会化水平
1.健全社会共治体系
积极培育安全服务新业态,鼓励发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健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依法从业和健康发展机制。鼓励协会、联合会、商会、慈善组织、志愿者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安全公益宣传、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和舆情监控机制,完善网络平台、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等社会监督渠道,培养发展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提高劳动者维护安全生产正当权利意识,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
在所有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信息采集、信息公开、诚信激励、不良信用记录、负面清单管理、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机制,将企业诚信管理信息作为支持或限制企业准入许可的依据,以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行为记录永久保存,并上传至昆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与财政、投资、国土资源、建设、工商、银行、证券、保险、工会等部门实施信息共用共享。安全生产诚信行为记分实行动态管理,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各部门还应将“黑名单”管理信息作为实施行政管理和经营风险控制的参考依据,实施联合惩戒。
3.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细化保险机构提供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的工作要求,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涉氨制冷等高危行业领域和发生过事故的企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保险机构对风险防控体系的共建共治作用。
4.强化社会技术服务能力
继续实施从社会聘用安全生产技术专家担任总工程师的制度,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增长、发展、变化的情况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需要,适度增加聘用工程师的人数,进一步明确细化总工程师的职责和工作绩效指标,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对专家库的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安全技术咨询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专业服务和指导。继续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选择综合实力强、能力信誉好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应急管理咨询和服务,助力全市安全事业发展。
(五)提升安全科技化水平
1.预警监测智慧应急管理系统建设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投入,在一期项目“安宁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以整合规范安宁市各类生产企业基础数据为依托,以各类生产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安全生产在线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救援两大业务管理需求为核心,进行系统整体规划,建设“安宁市预警监测智慧应急管理系统”,逐步将一期建设成果应用于全市各重点监管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监测预警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指挥救援及时性、有效性、可行性,有效降低和预防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发生,不断提升全市应急管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提升全市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2.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化治理
依托云南省应急管理应用平台和数据支撑平台,将安全生产领域基础数据、共享数据、感知数据接入并汇聚。推动全市应急信息“一张图一张网”建设、城市应急物资装备空间分布信息平台建设、应急可视化融合指挥系统建设,实现多网融合,智能辅助应急指挥处置决策。推进“互联网+执法”信息系统应用,加快监管数据共享融合,逐步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和监管过程全记录,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终端配套建设,“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现场执法终端配置齐全,执法工作现场记录、远程可查。开通视频会议系统,配备数字单兵设备,实现省级、昆明市、安宁市三级视频互联,事故现场情况远程传输,实时动态指挥调度,应急组织协调高效处置。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举措,扎实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一网通办”、“一颗印章管理审批”建设,实现全流程网上咨询、网上申办、网上审批,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终端配套建设,确保监管执法人员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手机APP)较快实现。
3.加大现代化科技装备推广应用
紧密结合“数字安宁”等行动计划,加快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管理的深度融合,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升级完善,加大生产监控系统、视觉识别系统、定位系统、安全风险管控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系统、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系统等在生产中的应用,形成可追溯的现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控链条。加快智能化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推动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网格化技术与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深度融合。加快信息化、智能化、无人化的监测预警技术和轻量化、便携化、高机动性应急装备的推广应用。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换岗”示范建设,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的广泛应用。继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有效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监控和过程管控能力,为应急处置提供智能化、专业化、精细化手段。
(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
1.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推动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推动将城镇空间布局、公共安全设施、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等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工业园区、新引进企业选址及产业链选择,落实区域安全规划和风险评估安全要求,有效降低安全风险负荷。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举办重大活动时,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昆明“禁限控”目录》。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建设单位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将安全生产作为高危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实施高危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加强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安全风险评估,从严实施涉及“三重一高”安全许可及监管。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严密防控新兴产业安全风险。
2.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按照云南省出台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指导意见,制定安宁市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方案或指导意见。2022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双重预防机制,2023年底前,推动企业通过信息化监管平台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推动企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各有关部门督促企业科学制定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源点管理台账,实现“一企一清单”,督促企业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源点空间分布图,实现“一企一分布图”。
全面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企业应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实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逐一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督促企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开展动态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实施安全风险警示告知。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风险四色图、风险公示告知栏、安全风险告知卡、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等可视成果的运用,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效果,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实现隐患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
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示范引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选择一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较好的企业作为行业标杆企业,总结经验,形成一套可借鉴、可学习的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并逐步推广,推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七)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
1.危险化学品
(1)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及昆明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强化源头管控,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严格控制涉及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建设项目,按照审批权限实行部门联合审批,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建立新建化工项目预审机制,实施市级或园区规划、土地、安全、环保、工信等部门对新建化工项目的联合预审,对已建成的化工企业周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由规划部门向应急管理部门征求规划退距意见,严格落实安全防护距离保护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完善《安宁市中小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督导大型危险化学品企业逐家细化制定与工艺设施相符的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排查标准,建立符合实际的精准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相关制度规范,组织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区分“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实行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以及《云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管理规定》,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推动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区域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
扎实做好使用环节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以街道和村、社区为统计单元,实施危险化学品固定储存设施登记和动态更新,逐级建立涵盖辖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固定仓储设施的安全风险管控数据库。全面推行危险化学品固定仓储设施定置安全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分批督导推进危险化学品固定仓储设施对照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达标整治,推动远程监控和自动化控制改造,实行危险化学品固定仓储设施远程集中监控、风险在线监测。
着力化解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供需矛盾。推进集物流、配送、销售、票据交易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全面推行危险化学品经营打非治违网格化管理,强化打非治违,将分散在主城区的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搬迁至安宁草铺工业园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路径进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危险化学品物流配送中心。全面推广企业共建危险货物运输服务平台,完善危险化学品“网上交易、电子结算、专业配送”等电子网络商务功能。
(2)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等标准规范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对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持续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进工作。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的相关空间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改造升级。持续推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及安全仪表系统。完成所有具备接入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图像和监控数据的接入工作。
深化安全设计诊断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回头看”,认真排查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存在未经正规设计的安全设施,全面查找并整改装置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摸排本辖区内精细化工企业,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
(3)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集中组织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对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开展考核,对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所有新入职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危险化学品企业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2.非煤矿山
(1)强化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落实
严格落实云南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型材矿山开采等地方标准,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等方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快完善和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2)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严把新立矿山准入关。严格落实省、市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有关规定,强化源头管控,对新立矿山准入条件特别是生产建设规模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政府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采矿权审批等行政许可手续。
提高尾矿库安全准入门槛。对尾矿库实施总量控制,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严禁在距离重要河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
加大整顿矿山关闭、尾矿库闭库和销库力度。关闭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已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作为重点闭库对象依法予以闭库;对符合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的尾矿库进行销库;全面清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非煤矿山,列出清单依法予以关闭。严格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
(3)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非煤矿山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制定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核心的双重预防机制,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融合创建。建立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与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平台联网。
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按照国家新修订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动态抽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及时上报监管部门。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采取政府支持和多企共建、校企联建等方式,在非煤矿山集中的地区就近建设一批高水平安全技能现代实操、情景模拟和体验式实训考试基地。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依据国家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严密管控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细化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实施方案,制定落实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规定;强化生产和基建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企业排查,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制度,落实重大事故隐患防治措施;边坡高度在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及堆置高度在200米以上的排土场、所有在用和停用尾矿库建成在线监测系统。
严密管控尾矿库“头顶库”安全风险。继续深入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对于具备搬迁下游居民条件的“头顶库”,尽快实施搬迁;不具备搬迁条件的,组织对前期综合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安全。
3.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
(1)建立健全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基础台账
全面摸清全市工贸行业企业底数和行业分类,掌握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状况。结合四个重点领域(金属冶炼、有限空间、涉氨制冷和粉尘涉爆)以及安宁市工贸企业实际情况,督促实体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录云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运用平台,健全完善企业名称、地理位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工艺、主要设备、主产品、规模以及安全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基础信息,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基本情况清单,逐步实施工贸行业“互联网+监管”。
(2)防范化解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
继续深化金属冶炼、有限空间、涉氨制冷和粉尘涉爆等四个容易发生大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认真辨识主要风险源点,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源点管控责任、完善好风险管控措施。突出治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全面消除重点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现金属冶炼和粉尘涉爆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通过技术服务、安全生产约谈、挂牌督办、增加监管频次、行政执法、信用管理等多种手段加强对重大风险源点较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突出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强化重大风险源点的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风险受控、隐患彻底治理。全过程跟进武钢集团安宁公司等企业退城入园、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搬迁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严格项目安全审查把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顺利推进云南永钢钢铁集团永昌钢铁有限公司破产重组恢复生产安全监管服务。
(3)实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三级巡查四级预警机制。
切实抓好动态巡查和动态预警示范引领。市应急管理局按照省应急厅《关于在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三级巡查和四级预警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实抓牢安全生产动态巡查和动态预警工作,推动和促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以动态巡查和动态预警推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类工贸企业尤其是金属冶炼、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依法建立和执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和管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源点管理台账,实现“一企一清单”。切实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各企业每年应向属地有关监管部门报送安全风险源点清单和年度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分析报告。
以动态巡查和动态预警夯实企业安全监管基础。各类工贸企业尤其是金属冶炼、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动态巡查和动态预警机制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各层级管理人员、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推进动态巡查和动态预警机制建设,逐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4)实施工贸领域安全生产“提质增效”
通过推行自主检查,建立“查意识、查管理、查履职、查安全业务、查隐患”五查机制,采取“培训、一对一无纸化考核、效能评估”和集中与随机相结合的安全培训方式,建立优秀安全管理人员人才库,推动工贸领域安全生产“提质增效”。
4.烟花爆竹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严格控制各种大型燃放活动审批,突出烟花爆竹经营旺季重点时段监管。加强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的审查,严格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专营批发、运输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坚决关闭取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加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或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建立烟花爆竹“打非”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市、街道办两级政府“打非”责任。推进烟花爆竹标准化仓库建设,建立统一的零售摊点设置规范标准,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远程监控平台,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监控制度。
5.消防安全
持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推动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对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综合治理。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四名一文一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区)等高风险对象,电气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等领域突出问题,以及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物流仓储和电子商务等新能源新业态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逐步整治和消除静态火灾隐患,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构建以“一委一办三员”为核心的农村消防工作组织体系,继续分类推进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填补乡镇消防力量空白。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大型村寨等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推进农村地区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组织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配置适宜农村地区使用的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以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单位为重点,分类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实施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和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逐步建立完善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设火灾检测预警预报平台和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推进全市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推动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不断健全完善“智慧消防”风险管控模式。
6.油气输送管线
持续推进油气输送管线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管道安全隐患,强化油气输送管线隐患整改,加强联动执法和督查督导。加大线路巡检频度,防止产生和及时消除新的油气输送管线事故隐患。督促油气输送管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查,建设完善中高压油气管道穿越市区等重要敏感区域可视化实时监控平台。继续强化管道完整性管理,加强腐蚀严重管段的更新改造,推动提升油气管道安全保障能力水平。
7.道路运输安全
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完善公路网结构功能,强化安全设施配置。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四好农村路”,推动农村公路“三同时”制度落实。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投入,实施国省干线公路、乡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重点危险路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公路危桥改造,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建立高速公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机制,推进道路、桥梁、隧道等安全运行检测与智能预警系统建设,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更换和日常养护工作。持续推进“两客一危”和重载货车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安装。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运营车辆安全技术准入标准,提高安全性能。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强化货车、挂车改装监管,严厉打击“百吨王”、“大吨小标”、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网约车运营安全性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长途客运班车、省际包车、旅游客运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货车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8.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
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打造“韧性城市”。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推动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推进道路桥梁、排水、燃气、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建设,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强化城镇燃气源头管控,科学规划城镇燃气管网,严格审批城镇燃气管网建设项目。加强城镇燃气管线的巡查维护,严查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爆破、取土作业、动用明火、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等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进一步完善步行道、自行车道和行人过街安全设施和城市公共汽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设置。加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对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集聚地点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推动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极端情况高峰保电能力和大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加快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加强市政管理与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信息共享,实现“一网统管”。
9.房屋安全及建筑施工
持续推进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建成区内所有房屋建筑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房屋建筑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突出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学校和医院周边、交通道路两侧、旅游景区、码头、车站、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部位的房屋建筑排查,全面查清房屋建筑在主体结构、燃气、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分类整治,逐户逐栋排查,“一栋一策”整改。严厉打击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危及建筑安全的违法行为。强化设计施工队伍、房屋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制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行为和施工企业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加强房屋建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推进实施安全智慧工地大数据平台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全市工程项目建设的可视化、精细化、智慧化、数据化管理。
10.城镇燃气安全
督促供气企业、管道运营企业、用气企业(单位)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市政、建筑、拆迁等施工作业行为的管理,落实地下燃气管线保护措施,推进燃气老旧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加强燃气设施监测、预测和预警,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推进燃气储备站、液化气加气站标准化管理。推进餐饮等场所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逐步建立智能化燃气管理平台,实现对燃气设施运行、生产运行、设备维护、人员的配置等实现全面的在线管理,提高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全面落实,基本完成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建立完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完善城市地下管道体系。
全面落实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只充装自有、合格气瓶;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送气服务实施“六统一”(统一液化气钢瓶使用安全宣传、统一培训持证挂牌上岗、统一着装、统一使用送气配送单、统一送气车辆样式和统一存放地点)行业规范;全面消除不符合用气条件的使用及储存行为;所有送气服务人员通过筛查、培训、考核合格后纳入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员工管理;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全程可追溯,建成安宁市城镇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立企业自查、属地抽查、部门督查的机制,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在燃气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及时发现并消除燃气使用安全隐患,防范燃气使用安全事故。
11.民爆物品安全
加强民爆物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推动民爆物品行业智能制造,工业炸药制药、乳化、敏化、装药等关键设备全面实现联动联控和安全联锁,工业雷管装填、装配等工序实现人机隔离和自动化控制。加强民爆物品销售、购买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申请购买民爆物品、硝酸铵单位证明材料审查及备案,严厉打击非法制贩、持有、私藏民用爆炸物品等犯罪活动。加强民爆物品运输和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民爆物品运输全过程动态监控,严禁转包、分包爆破作业项目,严禁不具备爆破作业资质条件的单位从事爆破作业,对剩余民爆物品实行退库管理。
12.特种设备安全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要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保障运营管理和维护保养,及时报检、停用或注销超期特种设备。充分运用“云南省特种设备动态监察系统”对安宁市特种设备“飘红数据”(超检验有效期)进行清理,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处理(报检、停用或注销)超期特种设备,确保全年特种设备“飘红数据”在500条范围内。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构建以特种设备大数据平台、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气瓶电子监管系统、特种设备公众信息APP等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数字化监管系统,加强对特种设备“大数据”的采集、分析和运用,实现特种设备智能化安全管理、隐患治理、预测预警和信息传输,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加强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的培训力度,使监察人员业务水平有明显提高。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承诺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信用信息体系,完善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安全巡查、特种设备安全专家会诊、特种设备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等制度,创新和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鼓励依托企业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结合特殊时间节点部署安全检查,保障节日期间和重大活动特种设备的安全,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努力实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从发现到整改全过程的闭环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确保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平稳可控。
13.文化旅游安全
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新兴业态的安全监管,在重大活动以及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加强安全管理和警力部署,严查非法运营和超时超载运营,严防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发生。开展景区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行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管理,推动实现景区内运营的客运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玻璃栈道、漂流、登山、攀岩、游船、骑马、旅游观光车等涉旅特种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监管全覆盖。落实景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健全灾害的预报预警和监测机制。督促旅游景区加强火源管控,严格控制野外用火,督促文化和旅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景区消防业务培训与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14.学校安全
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班级活动中落实安全教育内容,保证安全教育时间。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督促学校定期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开展学校自查、教育行政部门抽查和政府综合督查的多形式校园安全检查。深化“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建立学校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健全联动机制。学校校舍、场地、教学及生活设施等应符合安全标准,推广运用人脸识别、访客登记等智能系统,持续完善校园周边报警装置和一键报警系统。加大通校公路、学校周边公路和学校附近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建立健全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长效机制,加大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八)提升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1.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全面落实工业园区安全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各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确保有分管领导、有专人负责,依法行使执法权;根据园区内企业类型,针对性强化高危行业专业监管力量,配齐配强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实施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安全风险,统筹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工业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严格园区项目准入把关,园区管理机构要按照产业发展定位,制定完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园区项目准入条件,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入园,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其他地区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淘汰退出园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合理布置园区内企业分区;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园区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
3.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组织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提出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园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针对性地开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的监管。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逐步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出。
4.加强高风险园区安全管控
严格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的要求,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并落实相关要求。着力深化冶金有色等产业聚集区的安全管理,重点强化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有效消除违法行为。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联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加强应急管理,规范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的安全管理,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储存仓库的管理,及时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管理,釆用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限时限速等措施,严格装卸作业操作流程,加强对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安全管控,确保运输安全。
5.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
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强化园区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督促园区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园区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与园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九)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1.强化应急准备体系建设
(1)健全应急指挥体系。持续强化应急处置市领导行政指挥部(总指挥部)和部门专业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处置机制。明确应急指挥职责和权限,简化指挥流程。加强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协调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处置专业化水平。强化应急信息汇聚、快速展现、上传下达、协同会商、专题研判、指挥调度和辅助决策等支撑能力建设,建立反应灵敏、协同联动、高效调度、科学决策的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应急救援智能化、扁平化和一体化。
(2)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修制订完善全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构建覆盖全市域、全灾种、全行业、全层级、全过程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推动实现政府、部门、企业预案有效衔接。健全完善安宁市综合应急预案与各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评估机制,确保应急预案专业性、可操作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化应急预案备案前可行性评估,强化各类各层级应急预案衔接融通和应急预案数字化在应急管理相关信息化系统中的应用。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政企联合、社企联动、多部门协作等形式的应急演练,强化应急预案演练过程管理,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提升应急演练质量和实效,注重应急演练分析研判、总结评估,发挥演练成果对应急预案的调整修复、改善提升作用,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3)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充实一线消防救援队伍力量,推进消防救援队伍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多灾种、综合性救援队伍转型升级。优化队伍编成,提升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独立、高效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安宁市产业结构特点、应急救援形势任务需求,着眼“一专多能”的要求,建设一批“快速响应、机动高效、平战结合、专常兼备”的综合性消防救援机动力量,承担特殊灾害事故的消防救援。推进石油化工专业队、重型化工灭火救援编队、高层建筑专业队、抗洪抢险排涝专业队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督促中小型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专家库,发挥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的专业作用;加强市、街道/工业园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间的应急协作,形成应急救援工作联络网。依据辖区特殊灾害事故特点,进一步优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结构,在装备数量达标的基础上,逐步淘汰性能差、服役时间长的车辆装备。结合当前车辆装备建设实际,在分析未来火灾及抢险救援发展形势,充分考虑基层单位实际需求的基础上,未来五年在新建消防站、老退新补方面补充相关消防车辆。
2.强化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针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高危行业企业以及工贸行业重点监管企业,建设完善的安全生产感知网络,全面接入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感知数据,构建风险指标体系和监测预警模型,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设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升对高危行业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精准预警和分级管控能力。
3.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和完善全市“一盘棋”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应对突发事件决策机制和应急指挥体系,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值守与应急处置分级响应机制建设。合理构建联合值班值守体系,规范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夯实值班值守工作基础。推动街道应急能力标准化和社会应急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建立“第一响应人”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建立健全应急响应社会动员机制,发挥社会公众在信息报告和协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一位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一个专班跟进处置,一个专项方案统筹应对,一个口径上报和发布信息”的“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宣传员、舆情员队伍,提升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能力。健全舆情快速反应处置一体化机制,提高精准排查和科学处置水平。统筹发展灾害事故信息员队伍,完善灾害事故信息报告机制。推动应急救援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市级人民政府要指导街道组织建立基层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熟悉情况、响应快速的应急处置优势,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演练,委托专业培训机构和公益应急救援组织入驻社区,不定期组织社区应急骨干、应急志愿者和社区应急响应队伍开展应急业务知识轮训,提升基层先期处置能力。各街道、村委会(社区)、基层单位要有序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4.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全面总结应对新冠感染疫情应急物资储存、调配、生产经验,全面评估重大突发事件情况下关键应急物资储备和转化能力。加强辖区应急资源需求分析及核查调研,完善应急一体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事故(事件)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扶持一批生产加工企业,在重大突发事故(事件)情况下具备生产应急物资能力,依托大中型企业、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和社会机构,完善以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市场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有机结合的应急物资、救灾物资保障新模式。与物流运输企业合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物资及时运送。推动形成军地联动,重特大灾害事故后由部队运输、装卸,警车开道的模式,改变物资储备以事后救助为主,缺乏救援物资、后勤物资的现状。完善应急物资库的基本信息管理及应急物资出入库进行管理,接入应急物资库的安全感知数据,实时监控物资库的安全状态,实现对救灾物资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物资更新制度,确保日常物资能科学更新,灾害发生时,救灾物资能够通过应急物资管理系统快速出库,实现对救灾物资的快速调度以及救灾物资全过程跟踪动态管理机制。
(2)加强应急保障资源建设。将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相关标准分期分批建设不同规模的应急避难场所,健全应急避难场所保障机制,规范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拓展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险功能。加强应急通信保障,强化装备技术支撑,确保公网断电等极端情况下的应急通信畅通。建立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各类应急物资运输畅通。完善事故伤员应急救治绿色通道协调机制,提升突发事件现场检伤分类救治和伤员快速安全转运的能力。提升应急资源保障信息化水平,实现对全市应急仓库、物资装备、避难场所等政府应急资源的日常管理和合理调度,同时试点探索社会化物资的线上征用管理。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1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19号)的要求,紧密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指导手册>的通知》(安委办函〔2020〕56号)《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分标准(2019版)》规定和安宁市实际,从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城市安全监督管理、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城市安全应急救援、城市安全状况等六个方面建立安宁市城市安全发展指标体系,制定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推动安宁市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二)云南省应急产业园建设工程
推动云南省应急产业园在安宁建设,以应急产业为基础,整合上下游产业链,打造集产业创新孵化、研发生产、智能制造、物资储备、应急安全培训与服务等于一体的应急安全产业集群,同时推动应急安全产业创新升级,打造中国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应急安全产品研究院、应急安全产品检测中心、安全职能科教馆、安全教育学院、应急装备制造基地、应急信息服务中心、应急物资储运中心及相关商务服务配套。
(三)工贸领域安全生产在线学习系统建设工程
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积极探索“互联网+安全培训”模式,拓展安全知识获取渠道,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起工贸领域安全生产在线学习系统,配置教育培训所需相关基础设施、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结合安宁市工贸企业情况、企业数量、安全风险等级等特点,分类、分需建立工贸领域线上多种培训课程与试题库。应急管理部门可定期组织工贸行业应急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技术人员开展线上学习培训,同时培训平台具有在线考试功能,可检测员工对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掌握的情况。在线学习系统主要功能如下:
1.建立学习课程、资料库、试题库:按照需求进行分类,建立培训学习的课程、资料库、试题库,管理员定期对系统内课程、资料库、试题库进行更新和维护。
2.在线学习:在线播放视频、文本课件。在线学习完成后,自动生成学习记录,并计入培训记录中。完成在线课程后,可以直接参加相关的考试考核。
3.在线考试:通过在线考试,员工完成学习内容后,在线进行学习成果的检验,客观题系统能自动评卷,学习成绩自动归档。
4.报表和统计:教育培训和考试的概况会统计在首页上,各项明细会在统计报表中进行分类统计。
(四)安宁市预警监测智慧应急管理系统建设工程
在一期项目“安宁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安宁市预警监测智慧应急管理系统”二期建设,逐步将一期建设成果应用于全市各重点监管企业。“安宁市预警监测智慧应急管理系统”建设内容如下:
1.夯实监测监控基础。结合安宁市安全生产产业结构特点,在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健全完善全市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网络。按照应急管理部《感知数据采集规范》,部署数据采集系统,采集生产安全风险感知数据,实现全市各类生产安全风险感知数据的前端汇聚、存储,为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供数据源。安全生产感知网络数据接入工作主要包括非煤矿山感知数据、尾矿库感知数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存储单元(储罐区、库区)感知数据、金属冶炼行业感知数据接入等。
2.健全数据传输网络。依托国内骨干网及宽带城域网资源,提供专线接入方式,满足企业接入地市互联网络开展各种应用的需求。在有线网络无法覆盖到的区域,推动相关运营商加快移动公网通信(4G/5G)等公共通信设施建设。
3.升级数据支撑平台。在已有的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预警的基础上,增加接入40家企业,包括非煤矿山、尾矿库、金属冶炼及危险化学品等相关企业。通过布设物联网主机(40台),接入企业相关监测数据,接入视频监控点位300个,尾矿库位移监测4个,对数据中心容量进行扩容。
4.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在已有安全监管信息化基础上,通过企业基础信息管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功能模块的植入,提升系统功能,实现对安宁市辖区红、橙、黄、蓝分级管控预警,将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展示更直观,实现分级分类预警。
5.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实现辖区整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分析,分别展示每日非煤矿山感知数据接入、尾矿库感知数据接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存储单元(储罐区、库区)感知数据接入、金属冶炼行业感知数据接入情况,重点监控对象视频显示,监测监控对象地图分布情况,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企业风险预警趋势,涉及重点监管化工工艺风险预警趋势,重大危险源分布基本情况等,结合现有的建设情况进行优化提升。实现在线安全巡查、监管反馈管理、风险分布管理、风险动态预警、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等功能。
6.构建指挥救援体系。实现对救援资源的动态管理、资源统计和基于空间的分布展示等,为突发事件所需救援资源的分析、调配提供支撑,主要包括动态管理、资源统计、资源分布一张图等功能。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建立数字化预案,形成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直观高效的应急预案,支撑指挥调度方案输出、应急行动快速部署和调整,保障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通过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数字化管理,实现事故灾害快速关联响应和查询统计等功能。主要包括预案数字化、预案分类管理以及预案查询统计等功能。根据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响应职责,建立指挥救援和应急协同单位的指挥体系管理,结合事故灾害类型和应急预案,智能关联相关应急处置人员,建立应急指挥人员专业通讯群组,实现快速查询、一键通讯、组会组呼等功能。围绕事故灾害发展态势,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事故模拟(爆炸、火灾、泄漏扩散等)、次生衍生演化模拟和知识图谱等技术,结合现场动态信息汇聚叠加,实现对事故灾害的灾种研判和动态演化分析,主要包括研判信息接入、现场信息汇聚展示、专题研判分析等功能。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实训基地,实训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文化展示区、装备展示区、互动体验区、实操培训区、理论培训区、办公接待区等六个功能模块。其中,文化展示区进行数字化场馆建设,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以安全文化墙、安全宣教影视、安全名言警句等形式,展示集安全理念、安全愿景、安全目标、安全价值、安全禁令为一体的安全文化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装备展示区主要展示矿山、危化品等企业安全防护和消防应急装备,配以智能语音和视频介绍,强化学员对装备功能和使用要求的掌握程度,并让学员根据不同场景亲自穿戴合适的防护装备,进行体验。互动体验区包括实物模拟体验区、虚拟现实体验区、影音宣教互动区,拟通过创新运用虚拟现实技术(VR)、增强现实技术(AR)、网络技术、仿真技术等科技信息化技术于安全教育培训、应急体验、防护体验、风险辨识、特殊作业管理等环节,增强学员参与感、体验感和互动感,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推动安全管理现代化,引领企业和区域行业安全发展,实现本质安全。实操培训区主要内容为特种作业实际操作培训,通过采购仿真培训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试标准,开展实际操作培训。计划配置电工作业(低压、高压、防爆)、熔化焊接和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登高架设、高处安装维护拆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尾矿作业、安全检查作业、爆破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合成氨工艺作业、氧化工艺作业、聚合工艺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等五大作业类别、十三个作业项目的仿真培训设备。理论培训区建设2间容纳80人、1间容纳150人培训需要的专用多功能现场培训教室,主要承担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理论知识培训和其他从业人员集中安全教育培训;建设两个用于网络直播培训、录制网络学院视频课程的网络培训教室,配置相应的软硬件设备设施。办公接待区建设100㎡办公接待区,包含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配备办公所需的硬件设施。
(六)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及安宁市昆畹路消防站搬迁重建工程
“十四五”期间,拟投资3687.35万元将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及安宁市昆畹路消防站搬迁至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昆畹西路与人民路交叉口附近,总用地面积为8291.15㎡(12.43亩),总建筑面积5997㎡。建设包括1栋建筑面积约5081.30㎡五层综合楼(含业务用房、业务辅助用房、食堂、餐厅、消防车库);1栋建筑面积74.50㎡一层119接处警指挥中心、警卫室;1栋建筑面积约227.70㎡五层训练塔;1栋建筑面积613.50㎡三层干部值班备勤室;预留建筑面积约400㎡地下消防水池水泵房;训练场一块。
(七)安宁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
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建设、安全可靠、快速高效、平战结合”的基本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和多种传播方式,建设安宁市应急广播系统。力争2022年完成安宁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项目拟投资额511.02万元,其中350万元来自省级财政补助,其余资金安宁市自筹。项目建设期7个月,自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
(1)项目建设目标
重点建设应急广播平台,健全传输覆盖网络,布置覆盖到行政村和自然村的应急广播终端,实现与本级应急信息源对接的同时,与上级应急广播平台的互联互通和多级联动,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的信息发布能力,预留与今后建设的云南省、昆明市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接口,满足安宁市应急与宣传需要,为全省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2)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应急广播平台,主要包含:制作播发子系统、调度控制(含大喇叭管控)子系统、效果评估子系统、运维管理子系统、安全服务子系统和系统演练等。
2)应急信息源:建设气象局和应急管理局应急信息发布系统,并预留应急信息发布单位的接入通道,预留与上级应急广播平台的接口。
3)县级应急广播平台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本地节点,及时与国家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开展网络连接测试,实现与国家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联通。
4)在融媒体中心部署应急广播融媒体适配器,融媒体中心播控系统软件开发与应急广播融媒体适配器对接,并与应急广播平台双向互动。
5)传输覆盖网:
①建设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适配系统、地面数字电视应急广播适配系统、调频无线发射适配系统。
②新建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包括1套县级前端;新建9套街道前端;新建102套村前端。
③开通应急广播平台至各应急信息发布单位、各街道、行政村和社区部署终端自然村的双向传输链路。
6)终端部署:新建城区社区终端199套;新建街道终端9套;新建自然村/居民小组终端378套。
7)数据回传网络:开通各类终端至应急广播县级平台之间的数据回传网。
五、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上来抓,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及时研究部署涉及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工作任务、重大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问责等重大事项。继续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加强对上请示和对下指导,对规划涉及的年度重要安排、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力量提升等事项,要加强请示报告反映。
(二)推动责任落实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确保目标有分解、任务有部署、措施有效果、投入有渠道,加快启动规划重点工程,并推动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如期完成。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安全投入
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逐年落实。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公共安全装备购置、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重大隐患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投入,确保各项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顺利完成。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实施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资预算制度。
(四)强化部门协同
建立横纵相连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在规划推进工作中的任务分工。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规划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职责,切实承担好规划赋予的重点任务,发展改革、财政等综合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税、产业、价格和投资政策,科技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示范与推广支持,经信部门要加大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力度。
(五)严格督促指导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规划目标任务的进展实施情况,保障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制定完善目标评价与过程检测相结合的评估考核方法、制度和机制,对规划内容、发展目标、建设项目及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责任跟踪,纳入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及激励制度,对规划进展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规划内容,充分发挥规划的约束作用,保障规划顺利执行。
附件:安宁市“十四五”安全生产重大项目建设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起止年限 主要内容 工作安排 备注
1 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 2021-2025 制定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推动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 云南省应急产业园建设工程 2021-2025 建设应急安全产品研究院、应急安全产品检测中心、安全职能科教馆、安全教育学院、应急装备制造基地、应急信息服务中心、应急物资储运中心及相关商务服务配套在内的应急产业园。 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3 工贸领域安全生产在线学习系统建设工程 2021-2025 搭建起工贸领域安全生产在线学习系统,配置教育培训所需相关基础设施、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建立工贸领域线上培训课程与试题库。 应急管理局负责。
4 安宁市预警监测智慧应急管理系统建设工程 2021-2025 结合安宁市产业结构特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网络;建立全市应急指挥救援和协同体系,实现全市事故、灾害的及时研判和动态处置、资源调配等。 应急管理局负责。
5 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2021-2025 建设包括文化展示区、装备展示区、互动体验区、实操培训区、理论培训区、办公接待区等六个功能模块在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实训基地。 应急管理局负责。
6 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及安宁市昆畹路消防站搬迁重建工程 2021-2023年 将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及安宁市昆畹路消防站搬迁至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昆畹西路与人民路交叉口附近。 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7 安宁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 2022年 利用现有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和多种传播方式,建设安宁市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应急广播平台、健全传输覆盖网络、布置覆盖到行政村和自然村的应急广播终端。 各部门按技术方案分工完成。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