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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311-782049 主题分类: 2023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5-11 14:14
名 称: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二次会议第60号工作参考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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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二次会议第60号工作参考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1 14:14 浏览次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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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郎涛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高位统筹,完善配套设施:安宁市自2019819正式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市级相关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街道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进行高位统筹。目前, 我市已有13个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建设,同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较好地完成了昆明市生活垃圾分类任务目标。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投放收运处置体系,九个街道配置果皮箱1504套,垃圾收集房1406座,垃圾分类收集桶5958只,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100%。安宁市共建有垃圾中转站11座,其中集镇中转站7座,城区中转站4座。全市共有垃圾收集车251辆,转运车24辆,厨余垃圾收运车6辆,有害垃圾收运车2辆,确保生活垃圾不混装混运,做到日常日清。

2.建立监督考核制度:按照《安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2022年安宁市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安垃分办〔20222号)的相关要求,安宁市202210月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评价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评价,采取实地抽查与暗访、领导测评与公众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评估考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考核结果为导向,每月的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报告抄送市委办、政府办。

3.理清职责,强化执法:安宁市将按照202361日起实施的《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细化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厘清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目标,并严格按照相关考核办法及规定监督指导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

4.补强短板:对于有害垃圾实施定时定点收运,统一有害垃圾回收车辆外观标识,严禁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将有害垃圾运送到宁湖垃圾中转站有害垃圾暂存点,构建有害垃圾临时储存管理体系,对有害垃圾进行集中、二次分拣和临时储存,存储到一定数量后交有处理资质的企业统一进行处理。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充分发挥安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全力构建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监督有力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整合资金,加大对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建设、监管能力水平、考核监督、宣传培训等方面的财政投入;结合安宁市实际不断加强垃圾分类硬件配套,不断完善前、中、末端处置设施和设备,确保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各环节工作要求;积极引入社会企业和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通过引入专业化服务企业,加快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位一体生活垃圾处理新格局。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