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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307-718000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5-22 16:03
名 称: 关于《安宁市2023年学生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关键字: 学生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安宁市2023年学生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22 16:03 浏览次数: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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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518日印发《安宁市2023年学生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政办〔2023〕3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

《云南省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昆明市学校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昆明市中小学防范侵害学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学校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昆明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必管”原则,把学生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分析研判威胁学生生命安全的风险隐患和重点难点。在市政府高位推动下,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构建街道、社区、村委会、家长”和“教体局、学校、班主任、家长”的“双线”工作机制,形成家庭、学校、社会联防联动联控的学生安全守护工作格局,采取有效措施,织密扎牢学生安全保护网,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交通事故、性侵、欺凌暴力等案件的发生,切实保障我市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方案》确立了2023年学生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1.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整治工作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河长”作用,严格落实“水域包保值守全覆盖”“学生、家长教育全覆盖”要求,强化源头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市水务局要全覆盖、无死角、“地毯式”排查水库、河流、沟渠、坝塘等水域隐患和整治工作,设置危险水域警示提示标识和防护装置,逐库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并在公共区域、公共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定水利工程预防溺水风险级别,建立并落实巡查制度;加强日常安全检查,整合资源,加快预防学生溺水手段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实现水域社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市城管局要加强对公园水体、内河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加强巡查管理工作。市住建局要加强对在建及停工项目施工现场深基坑、住宅小区、建筑施工现场等区域的全面排查,完善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巡检巡查。市自然资源局要全面排查工作区、生活区、野外作业区水池、积水坑塘,设置预防溺水警示标牌,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督促矿山企业对矿区范围水域、地面塌陷积水区、施工用水蓄水区等重点区域的责任表,加大对废弃矿坑积水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后蓄水区的巡查力度。市农业农村局要全面加强农业生产区鱼塘、灌溉用水池水坝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标志和必要的防护设施,督促鱼塘业主及时劝返到鱼塘边玩耍、钓鱼的学生,不允许未成年人到鱼塘进行钓鱼、游泳等活动。市文旅局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加强巡查管理,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或救生员。市林草局要督促林区巡护人员在日常巡护时,发现水库、坝塘、湖泊等重点水域有游泳、钓鱼、玩耍的学生时,立即劝退并通报属地公安机关、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市公安局要督促派出所安排联防队员加强对辖区内的危险水域的巡逻,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要对发生的溺水事故及时开展调查处置和善后工作。各街道要承担属地责任,建立并督促落实对学生、家长全覆盖教育的责任。摸清辖区内水塘、水渠、河流、水库、易积水废弃工地和矿坑等危险区域底数,设置防溺水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在特别容易发生溺水的水域设置求救装置和救生器材。督促村、社区设置巡逻队,在关键时间节点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提醒池塘、水库管理者落实好防溺水的相关措施,切实承担起安全责任的监管和巡查检查;成立防溺水安全宣传队,采取广播、上门入户宣传告知等方式,提醒家长看护好孩子不随意到水边游玩。

2.预防学生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

市公安局要会同市教体局、市交运局、市运管分局、职教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持续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道路沿线交通安全警示标识和减速带等设施设置;严肃查处非法“校车”,校门口无营运资质的“黑车”和接送学生上下学时超员、超载、超速、酒驾及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满16周岁骑乘电动车、骑乘共享电单车载人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护学岗”高峰勤务作用,维持校园门口、校园通道处交通秩序;开展“家校直通车”“公交学生专线”安全运营情况检查督促工作。要会同各街道、市卫健局和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学生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畅通交通事故急救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致死人数。要加强信息报送和舆情监测,及时、准确报送信息,严查造谣、传谣行为。

3.预防学生欺凌暴力、性侵专项整治工作

市公安局要把侦破欺凌暴力、性侵、拐骗等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落实群防群治具体工作,治理社会治安乱点,加强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清理排查管控危险人员,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落实“护校安园”相关工作,稳步推进校园警务室建设,落实公安机关“武装控制、动中备巡”及上下学期间“三见”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完善提升“三防”建设,完善学校一键式紧急报警、人脸识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与公安机关联网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等相关工作,严厉打击针对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市教体局、职教园区管委会要指导学校加强校门管理,督促学校进一步完善课间巡查制度,加强对厕所、操场、教学楼角落、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定期开展枪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关注和掌握学生动态,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充分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市法院、市检察院要对构成违法犯罪特别是对情节恶劣、手段残忍、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侵害学生等案事件发生。团市委、市妇联要对实施侵害行为的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避免歧视。对遭受侵害的学生及其家人开展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起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4.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市委宣传部要统筹利用广播电视、新闻、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资源,用最通俗易懂的方法,多形式向全社会开展防溺水、防交通安全事故、防欺凌暴力、防电信诈骗等宣传教育,在暑假、节假日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增加宣传频次,强化家长和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人人懂安全、时时抓安全、处处管安全”的浓厚氛围。市教体局、职教园区管委会要督促指导学校将防溺水、防交通安全、防欺凌暴力、防性侵等工作纳入学校重要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丰富宣传教育和培训方式;压实学校领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责任,通过主题班会、线上线下、点面结合等形式,强化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向学生讲清讲透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相关知识,并通过大量的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学生;督促班主任在周末、放假时、学生离校前,开展不少于1次、不少于20分钟的主题安全教育;督促值班教师每天放学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大力普及师生安全常识,提升自我保护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班主任跟踪掌握学生离校到家、收假按时到校情况,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监管。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发布预警信息、电话随访、实地家访等方式,督促家长严格落实监护责任。团市委要通过学校团组织、少工委加大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志愿者进村入户宣传,多形式加强对农村儿童学生、家长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市妇联要依托街道、社区、村组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所、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发挥街道、村(社区)妇联和村妇女小组作用,每月至少组织1次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将安全知识家庭教育讲座和亲子活动;关心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等群体,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帮扶帮教活动。市科协要在组织科普日、科技周、“三下乡”、“科普敲门”、科普剧等活动时,增加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的应急科普宣传。

5.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市司法局要会同市委政法委、市教体局、职教园区管委会规范学校法治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督促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学生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强化学生互敬互爱和遵纪守法意识。要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积极参与涉及学生的矛盾纠纷调解,加强对涉事学生的帮扶惩戒力度,坚决防范学生欺凌暴力、性侵等极端事件发生。

四、涉及范围

对负有学生安全和普法宣传职责的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从5个方面进行细化目标任务,并明确了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责任。

五、关键词诠释

溺水:是指人淹没于水或其他液体中,反射性引起喉痉挛和(或)呼吸障碍,引起窒息和缺氧,使机体处于危急状态。由于淹溺极容易造成缺氧,引起呼吸和心搏停止,进而导致死亡。

校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和心理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

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的人员。

六、执行时间

《实施方案》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教体局负责起草。《实施方案》多次征求市属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意见,于20235月18日正式发文


相关文件: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宁市2023年学生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