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二次会议第014号批评意见和转工作参考的答复
袁继芬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安置救助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宁市宁和家园1--5期共有住房4812套,建筑面积268737.14平方米。其中,宁和家园1期(景兴路)300套、宁和家园2期(新发路)260套、宁和家园3期(新发路)784套、宁和家园4期(大屯路)1876套、宁和家园5期(职教园区)1592套。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安宁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二、监督管理情况
住建局主要对政策依据进行指导,依托保障房公司对1-5期公租房进行管理、分配、维修。
(一)分配情况
1.安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自2007年开始分配以来,保障范围逐步扩大,从城市扩大到城镇,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户。
2.历年来,我市每年积极开展公租房分配工作,并始终坚持“政策和程序、房源和对象、过程和结果”三项公开。一是坚持公开分配政策和分配程序。明确规定了“社区—街道—市级”的“三审三公示”工作流程、申请格式、证明材料,以及收件、入户调查、初审、公示、归档报件等全部流程,全流程公开透明、层层把关。二是坚持公开房源和分配对象。我们通过媒体、网络、公众号、各村(社区)、街道办事处和住建部门张贴项目简介等方式,及时公布公租房房源的位置、户型、面积、套数等相关信息,将审核名单及时张贴至各街道办事处和市住建部门,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安宁住建”公众号对外公布,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公开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在选房阶段,结合申请人数和房源情况提前公布选房方案,确保申请人员按照困难程度分类兜底保障,应保尽保;在分房抽签阶段,通过与安宁公证处、安宁电视台等联系,在公众监督下现场抽出选房序号凭号选房,现场公布分配结果。
2020年共分配518套,2021年共分配310套,2022年共分配112套。清退情况:1-5期公租房数量是固定的,没有清退就没有分配。住建局每年都会依托保障房公司,对合同到期的租户进行房产情况查询,如不符合租住的,及时走清退程序。2022年住建局连同各成员单位启动了《宁和家园1-5期公租房专项清理整治方案》,加大清退力度,主要清退对象为:名下有房产、转租转借不符合条件的住户。
三、相关政策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97号)“优化住房保障范围。优化准入条件,将保障范围扩大至中等偏下收入人群,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水平人群。在原有基础上,将城市D级危房居民、学校教师和卫生、计生系统、公交、环卫等公益岗位的职工,以及在校创业的大学生、新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各类受灾人群、棚户区改造、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引进人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等纳入保障范围,各责任主体或者群团组织可代表符合条件人群统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推进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分配及运营管理工作,探索市场化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对各工业、产业园区内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可采取定向配租方式面向园区工作人员配租,解决入驻企业实际困难,助推园区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在应保尽保前提下,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各运营机构可将剩余房源向有需求群体租赁,租金按市场标准收取。”
根据文件精神,安宁市历年来先后通过团租保障过公交车司机、青年教师、组织部引进人才等。分别由交运局、教体局、组织部作为责任主体向安宁市保障房公司签订团租协议统一承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97号)及相关政策,我局关于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救助,对符合保障范围的流浪乞讨人员,指导相关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及方案,及时报市政府审批。
加快发展小户型、低租金、有利于职住平衡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阶段性住房困难,为他们在安宁安居乐业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形成城市住房高、中、低梯度消费,实现城市化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租房管理工作,是一项惠及千万人员的工作,也是各级政府为民解困、为企业解难的民生工程,希望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真正让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联系电话:徐明娜 0871-68697443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