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安宁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2106号建议的答复
马林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上居福源小区水电进行改造的建议”已转住建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湖·上居福源小区由安宁东湖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15年12月交付,2015年12月由安宁东湖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安宁禾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东湖·上居福源小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工作。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所提建议和意见,就上居福源小区水电进行改造工作情况向您作如下汇报。
东湖·上居福源小区在交付至今安宁东湖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产未将水电设施移交至安宁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因此东湖·上居福源小区的水电费由安宁禾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收代缴。为保证小区正常通水、通电,每月水电费由物业公司先垫付,物业公司再向每户业主收取水电费。收费标准:电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文件云价价格〔2012〕92号文件执行0.51元/度,水费按安发展价格规〔2020〕10号文件规定居民用水价格3.15元/m³。
东湖·上居福源小区水电移交改造问题,因物业公司不能作为申报主体,我科已多次督促物业公司上报建设单位(安宁东湖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对接上居福源小区水电移交改造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
我科将按照代表的建议,再次督促安宁禾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报建设单位(安宁东湖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对接东湖·上居福源小区水电移交改造问题。
感谢您对市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丽琼 68697443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