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第七届第二次会议第229号提案的答复
于思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小区充电桩安装难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主要内容
随着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国家扶持政策的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因其经济性、环保性突出,越来越受到群众的欢迎,但“充电焦虑”仍是许多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和想要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人不得不面对的现状。尽管有政策支持,汽车4S店在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时也已经做到随车赠送充电桩,并免费上门安装,然而对于广大消费者,即便拥有私人车位,也常常遇到小区物业以小区电容有限为由拒不配合安装私人充电桩的难题,不得不在购买新能源车后,到处寻找公共充电桩,陷入“充电焦虑”。针对小区私人充电桩“落地难”困境。
二、提案办理落实工作情况
首先感谢您对居民小区完善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正如您提出的,新能源汽车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也是未来汽车行业的发展方向。近年来我市电动汽车数量日益增加,因既有住宅建设阶段未考虑新能源充电设施问题,业主普遍采取从物业企业的专变箱临时拉电或从家里临时拉线的办法,既影响小区整齐美观,而且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问题。充电难问题也将随着新能源车辆日益增长而日渐突出。但就如何缓解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短板的问题,近年来,安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缓解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相关问题,列入社会公益、经营性停车设施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为民办实事事项,纳入重点项目加以考核推进。
一是加快推进社会公益、经营性停车设施建设。近年来,对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和对充电设施的需求,由市发改牵头,住建、城管、工信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对公益性和社会停车场进行改造建设,通过社会资本加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同时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完善充电设施,通过开放停车场等措施,提高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覆盖面,切实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以满足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的需求。
二是保障新建小区个人充电桩业务。根据国务院、发改委、住建部及昆明市陆续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20—2025年)》,对新建住宅小区,供电部门将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在供电方案批复要求地产开发商在居民生活及小区配套设施用电负荷基础上预留10%-30%用电负荷用于小区配套电动汽车充电桩用电,确保小区居民入住后满足电动汽车充电负荷。近年来,新建投产用电的住宅小区均可满足业主电动汽车充电桩用电,若电力设施资产已移交我局的,小区住户只要购买电动汽车,提交居民有效证件及物业权属证明,表箱安装位置由物业(或业委会、居委会)同意并确认,确保充电安全及符合相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充电桩容量不超过7kW(含)、且低压供电半径不宜超过250m的个人充电桩,均由我局免费出资为用户装表通电。电力设施资产未移交我局的小区,业主需征得小区物业公司同意,同步提交上述报装资料,我局免费提供电能表、互感器及终端等计量装置为其装表用电。
三是继续推进老旧小区充电桩业务。提前谋划集中充电点位。对于当年纳入改造的老旧小区项目,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在社区中心位置设立电动汽车充电桩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点位,并合理确定设置的比例。另外,针对我市老旧抄表到户小区,供电部门将严格执行政府及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配套政策,符合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产权属于供电企业的220V交流充电基础设施纳入业扩延伸范围,由供电企业免费将配套电网投资延伸至集中表箱,低压供电半径不宜超过250m,单个车位充电桩报装容量不超过7kW(含),表箱位置由物业(或业委会、居委会)同意并确认,确保充电安全及符合相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三、下步工作推进计划
(一)科学规划建设,充分考虑居民小区需求,增加充电桩建设覆盖面。一是既有住宅小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加装机动车充电桩设施。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方案,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和引进社会资本相结合参与投资建设,加快解决小区改造加装机动车等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突出的短板。二是加大新建楼宇和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在新建小区前期立项、规划时,加强调研、充分论证、科学谋划新建小区总体规划指标,根据新建小区体量和业主的需求,推进非机动公用车库配建,从而实现居住小区充电桩配建全覆盖。
(二)集中排查,遏制小区电线私搭乱接,推进长效监管。一是强化整治。进一步明确属地政府,街道和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对辖区小区电线私搭乱接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开展全覆盖专项整治。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现代多媒体等形式,以发生事故为教材,加强对居业的防范私搭乱接充电的警示教育。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进老小区和新建住宅小区物业加强巡查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监管到位。明确主体责任和强化宣传机制,因势利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小区用电常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形成合力,有序推进。小区充电桩安装难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属于现行社会公共资源需求不足共性问题,虽然各级政府、部委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物业公司考虑到消防、公共车位紧张等情况,不同意小区住户安装个人充电桩,与住户相互扯皮,部分区域矛盾突出,需政府统筹规划,由市发改局牵头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和供电部门,出台推进居民区充电桩安装的相关政策和方案,督促小区物业公司严格履行《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积极化解矛盾。下步工作中,如涉及用户充电桩业务,供电部门将严格执行政府、行业管理要求,满足各类用户用电需求。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供电部门将继续协助配合做好完善充电桩建设的推进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予批评指正。
安宁市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