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二次会议第006号意见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10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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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筑垃圾,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土、弃料以及其他废弃物。建筑垃圾管理是一个从源头产生到终端处理的系统工程,其重点是在源头产生上减量,在终端处理上无害化和资源化。目前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未能形成市场化和产业化运营机制,资源化利用的总体水平不高。
下一步,市国资中心根据代表所提建议,待建筑垃圾再循环利用企业成立正式投入生产后,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执行标准的前提下,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成品清单,在不增加市属国企同类型政府性工程项目成本费用的前提下,中心将向市属国企推广鼓励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
安宁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