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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306-707568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6-16 11:32
名 称: 安宁市财政局 依法履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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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财政局 依法履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3-06-16 11:32 浏览次数: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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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法治型财政建设和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及财政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财政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召开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培训、自学等方式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全面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等方面的能力。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明确推进法治财政各项措施,将法治工作纳入财政“十四五”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三是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对监管事项进行全面认领和梳理,明确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权责清单,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科室和人员,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范围

完善保障机制,做好法治经费保障

不断完善法治建设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法治工作经费足额保障实行标准化编制、规范化管理。一方面,法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2023年预算安排按照“人均1元” 的依法治市经费38万元,普法工作经费74.53万元,综治维稳工作经费170.2万元为依法行政履职提供切实保障。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要求,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截留、挪用确保行政执法机关经费与执法收入完全脱钩

三、加大学习宣传,厚植法治文化土壤

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宣传常态化。一是细化普法责任,科学谋划,普法工作与党建工作、财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法治专题讲座、执法培训、青年论坛、知识竞赛、法律知识测试、法治征文等活动,“线上”“线下”结合,加强对《宪法》、《民法典》、《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的学习宣传,特别是202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的精品课程的学习等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的学习宣传,形成人人学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依托学习强国、宪法小卫士、中国普法、乐享安宁、安宁依法治市、等平台,通过网络学堂法治课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执法人员轮训等方式,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三是通过专题培训、政策宣讲、展板宣传、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财经法规及惠民利企政策,增强了财政干部职工及财会人员、预算单位“依宪治国”“依法理财”的观念和财经法纪意识,切实让法治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一是我局持证上岗的执法人员有58人,执法审核人员3人拟任中层干部、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事业和工勤编制人员岗位晋升,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守牢法治底线,始终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二是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及时组织行政执法培训和考核。特别是2023年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的精品课程的学习6月份有70%的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培训,大大提升了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工作,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五、严格规范程序,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双公示”制度,每月进行月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形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公开公示执法信息。2020年以来无对单位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2023年报送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5案卷全部被评为优秀但还存在不足之处:卷宗封面未填写完整;缺乏办理结果;承办案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姓名;归档人姓名;卷内没有结案审批记录等问题,应立即整改。

六、强化履职尽责,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职责,科学民主合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做好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政府采购监管、财政财务检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保障作用。2022年被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网评为“2021—2022年政府采购百强县”、“政府采购百强县突出贡献单位”;2023年4月我局主办了“营商环境会客厅---政银合作发力助推经济发展”会议,为推动全市持续优化“获得信贷”营商环境,助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2023年开展金融领域实地调研4次,调查了解企业/个体12家/户,深入了解各农业主体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困难,同时向符合条件企业宣传 “昆易贷”“两权抵押贷款”相关政策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

(二)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加强对全市各单位行政事业收费和罚没款项的监管、督查,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有关政策,积极参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整治工作,努力推动建设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开展好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以来,安宁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开展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云南省财经纪律重点问题9个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度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私设“小金库”、无公函接待专项整治、社(社区)财务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单位自查、组织复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以查促改,促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运行、防范廉政风险、建立健全长效约束机制,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效果。其中: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覆盖全市61个一级预算单位及部门,组织复查32个单位,社(社区)财务检查涵盖6个街道42社(社区)287个村小组

                                   安宁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