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工作情况报告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认真落实工作要求,聚焦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一)强化组织领导,引领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坚定不移把法治建设加快向前推进。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在党组统一领导下,计划和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升法治思维与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全局,一是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培训等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先后集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6期,从“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等多方面面授讲课,切实提高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二是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大厅LED屏和交易中心公共区域的音视频系统宣传《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和普法强基.以案释法等法律知识内容。引导干部职工将法治精神贯彻落实同推进本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好为民服务、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招标投标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做好服务企业和群众的“知心人”。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打造法治政务环境
1.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办事快速通道。全市1366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网上大厅,网上可办率99.9%,全程网办率99.8%。全面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1196项,平均跑动次数为0.001次,即办件比例达95.4%,“零上门”事项1198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94.94%,全部事项线上可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线下可通过政务大厅受理申办,实现事项100%进驻办事大厅。
2.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和云南省、昆明市统一安排部署,统筹编制安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涉及28个单位254个事项,并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魅力安宁等多媒体网站及安宁市便民服务中心大厅LED宣传屏上进行公布。
3.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1〕17号)的工作要求,对安宁市现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要求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审批部门、服务时限等内容,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梳理《安宁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共计75项,并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4.持续推进“无证明办事”“容缺办理”。在2021年被列为昆明市“无证明办事”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结合“证照分离”等改革措施,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扩大“无证明办事”事项范围。梳理编制两批安宁市“无证明办事”事项清单,推出67个无证明办事事项,涵盖市场准入、社会保障、工程建设等领域。印发《安宁市“容缺审批”事项清单》,将审批方式从材料“不全不办”升级为“边办边补”,大幅降低审批环节的启动门槛,减少了办事时间,最大限度方便了企业群众。梳理印发《安宁市行政审批事项“易错集”》。为办事群众提供易错提醒和正确指引,避免企业群众因申请材料填写错误和准备错误而“再填一次”“再跑一次”。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办件10081件。
5.做好权责清单梳理。严格按照安宁市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和部门“三定”规定,认领部门权责事项,对群众反映涉及面广、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归纳整理,厘清主办、协办关系,常态化开展权责清单、政务服务清单、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等衔接情况专项督查,加强政府部门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情况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结合、与职能配置紧密呼应。
6.集中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进一步强化全市一盘棋总体思路。市政务服务局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协调好全市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认领完善和日常监管信息录入工作。通过微信群、电话答疑,以及现场指导等方式对各相关部门所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及时认领、完善监管事项要素并对外发布,确保监管职责清单化、监管事项标准化、监管责任明晰化。截至目前,由于系统问题安宁市监管事项覆盖率为:60.73%。
7.完善“一网通办”全方位服务体系。市级政务大厅及全市9街道均已部署省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102个村(社区)已全面部署使用云岭先锋“全市能办”,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提高全流程网上办事比例,并实施“e办通”全新集成服务,持续推广政务服务自助办,扩大“e办通”布点范围,在市本级政务大厅、9个街道设置了10台“e办通”自助终端机,实现区域100%全覆盖,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7*24小时无干扰、自助办”,持续增强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马上办、跨省办”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8.探索建立“首席政务服务官”制度,让优质精细“落到实处”。率先建立“首席政务服务官”培训督导队伍,以“制度规范、政策宣贯、服务培训、督导整改”全流程政务服务系统行业规范化提升闭环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对市级各部门、9个街道开展现场业务指导和政务服务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有效解决窗口人员业务工作不熟悉、服务不规范、企业群众政策知晓率低、政策获得感不强等问题。持续提升全市政务服务系统工作人员服务形象,提高街道、村(社区)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升全市政务服务同质化管理。截至目前,已开展6期培训。
9.“全市跨街道联办”事项清单,便利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发布安宁市《全市跨街道联办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实现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市跨街道联办,延伸基层政务服务触角,全面提升安宁市政务服务便利化“新体验”。以任意“便民服务中心”可办为目标,通过“收受分离”方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为异地办事群众提供精准便捷的服务。充分发挥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作用,以“全市免费EMS邮寄”服务为依托,建立“标准统一、网上互办、异地收件、双向快递”的通办服务机制,全力打通基层政务服务脉络。《清单》涉及农业、医保、人社等12项民生事项,以“一门、一窗”为标准,直观展现事项名称、受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流程、审批部门等关键信息,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快速了解并就近选择线下专窗办理,切实提升政务服务的便捷化、精准化水平。完善与“异地代收代办”模式相适应的异地收件、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等工作机制。
10.落实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不断强化评价成效。打造智慧政务新平台,推动政务管理新模式。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深化“好差评”机制,结合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意访评机制和“安宁市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二维码”方式,实现“好差评”评价、投诉、整改、监督全覆盖。开通营商环境客服专线66054321一号对外,建设“汇、管、用、评”一体化综合政务服务数据展示平台,强化对群众和市场主体评价感受的有效回应。截至2023年5月25日,安宁市共计收到评价259696条,主动评价率94.26%,好评率100%,事项评价覆盖率94.5%。
1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托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44条,包含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审批改革、政务服务、招标投标创新举措、特色亮点等信息,提高办事群众知晓率。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