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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312-805187 主题分类: 2023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6-16 14:53
名 称: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安宁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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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安宁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16 14:53 浏览次数:10
字号:[ ]

陈光云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宁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关于打造物业城市安宁样本,破解城市治理顽疾的建议”已转我局办理。您提出“物业城市”的建议,有高度、有深度、有新意、有远见,在此,感谢您对安宁城市建设和物业管理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办理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宁市城市建设离不开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以城市建设而生,依托城市建设蓬勃发展。从“物业城市”建设方向说,安宁的情况是:

  (一)物业项目的管理权由各权属单位自行管理或外包。单权多元化物业项目(小区、大厦、工业区等),前期物业管理由开发商自行管理或外包,后期由业主自行决定管理服务单位;市政配套(市政道路保洁、维护、绿化、治安、交通、场馆等)由各行政职能管理单位自管或外包。

  (二)物业专项服务由各管理单位实行单项服务分包。目前,市政各专项服务(保洁、维护、绿化、治安、交通、河道等)都分别由各行政职能部门分管,同时,各专项服务也由对应的行政管理单位专项分包。

  (三)物业管理的相关数据,由各企业自行管理。产权多元的房屋,及市政配套相关物业维护数据都由维护管理企业自行管理,对业主投诉、项目维护、监督管理、人员管理等数据未形成一套统一“物业城市”管理系统。

  (四)智慧化、大数据服务程度不高。在我市大多数物业公司实行“以人为管”的模式为主,主要以人力去服务项目进行管理,而实行以智能设备去管理的“以智能管”模式相对较少,已实行智能化管理的企业,大数据建设程度不够。

  (五)企业之间、项目之间协调统一调度性不够。目前,物业企业实行企业自行管理,企业间、项目之间,相互之间调度、支援等有待加强。

  (六)全民参与程度不高。对各项物业服务的监督方面,大部分业主、市民对物业公司的服务,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在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方面参与不够。

  (七)我市小区和大厦等建筑区域内,已经实行90%的物业管理覆盖,但小区对外的社区、城市道路、部分党政机关及部分市政配套,还未完全实施物业管理,离您建议的“物业城市”还有很大差距。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所提问题和建议,就我市“城市化物业”建设情况向您作如下汇报:

  (一)建立市政道路“智能停车”服务系统。安宁对市政道路停车管理,一直以来存在“车辆难管、费用难收”的问题,为解决此问题,市委、市政府通过多方面考查调研,引进“智能停车”服务,在市政道路上,按规定设置停车位,车主停车后,由停车管理员使用专用设备对车牌、车辆等情况进行拍照上传,系统对停车情况确认,并打印出停车码小票,停车系统对车辆的停车时长等情况进行记录。当车辆驶离时,车主对停车码小票进行扫码并交费。如果车主未交费,此条记录一直存在,下次停车时一并交纳。

  (二)引入全国性保洁专业服务企业。随着城市化进程发展,安宁市结合城市实际,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城市道路保洁实行专业化、机械化专业清扫、洒水和空气消毒等服务,以保证为市民提供一个“干净、整洁、清新”的生活环境。

  (三)搭建城市化管理,物业服务交流平台。针对目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物业类型不断拓宽,物业服务内涵不断延伸,智慧化大数据建设工作亟待解决,我们不定期组织物业公司及相关单位召开“智慧化物业建设”研讨会,由智慧化专业公司分享物业智慧化管理经验,同时,对物业智慧化的难点、痛点进行研讨和解决。

  (四)建立“物业服务信用信息”系统。2017年1月,住建部废止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资质取消后,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实行事中和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建立物业企业“红黑榜”制度,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加强企业信息备案管理。2019年6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信用评价管理,由业主和项目所在地住建、街道社区、行业协会等部门共同建立“线下线上”共同监督管理机制。出现违规行为且核实的,将在信用系统进行违规减分;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履行合同、规范管理而获得业主满意表扬或得政府主管部门、社会相关部门表彰的进行加分,最后每年年终进行信用评分公布,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三、下一步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您对“物业城市”的建议意见,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一)开展“物业城市”建设的调研工作。针对您提出建议,我们结合安宁的实际情况,提请市政府开展“物业城市”调研,由市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对“物业城市”做得好的城市开展调研工作,以全面深入的了解“物业城市”建设好处、方式、方法,结合我市的实际,把“物业城市”建设的更好。

  (二)逐步实行物业服务由“分包”到“总包”的转变,实现城市统筹管理、精准服务。目前,物业服务(市政道路维护、保洁、绿化、交通、治安等)是由行政职能部门自行管理和分包,不利于城市的统筹、协调和调度管理,也不利于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整合。下一步,我们将提请市政,各行政职能单位属下外包的服务项目,由市政府分项、分行业,统筹由一家或几家专业化的“物业城市”管理公司实行总包,统筹管理,分阶段,分步骤逐步实现“物业城市”的建设目标。

  (三)建立统筹城市管理大数据物业监管平台。为各物业项目有企业维护、有职能部门监督,各项维护数据全面、更准确、效率更高,我们将建立安宁市城市建设大数据物业监管平台,实现“企业专业化维护、行政各职能部门共同监督、市民业主勇跃参与”的城市建设维护良性管理的新局面。

  (四)、培育“物业城市”建设的专业人才。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建设,企业的发展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人才。人才培养也是我们的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依托对应的行业协会培育人才。比如,大数据平台开发建设,依托大数据开发建设对应的协会培养;物业运营专业人才依托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培养等。

  感谢您对市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丽琼 0871-68697443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