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顺民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7-24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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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和王顺民同志的辞职申请及安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2023年7月20日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王顺民同志辞去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报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
美编:魏圆 审核:白海发布:安宁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