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兴安计划”岗位开发补贴及工资补贴审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9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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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宁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兴安计划”暂行办法》规定,现将受理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补贴标准。
1、工资补贴。博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人/月,大学本科(预备技师)毕业生800元/人/月,大学专科(高级技工)毕业生500元/人/月,中专(中级技工)毕业生200元/人/月。
2、岗位开发补贴。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6000元/人,大学本科(预备技师)毕业生4000元/人,大学专科(高级技工)毕业生2000元/人,中专(中级技工)毕业生1000元/人。
二、审批情况。
1、工资补贴。审批通过工资补贴76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24人,大学本科(预备技师)399人,大学专科(高级技工)322人,中等专科(中级技工)23人,审批金额365.29万元。
2、岗位开发补贴。审批通过用人单位岗位开发补贴41家,审批金额153万元。
两项补贴审批金额合计518.29万元,现将上述内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0871-68699164反映,公示期自2023年8月9日至8月15日。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