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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309-747417 主题分类: 重大决策目录清单及标准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9-25 09:47
名 称: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文号: 关键字: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23-09-25 09:47 浏览次数:14
字号:[ ]

为进一步规范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教育体育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教育体育重大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二)教育体育改革发展重大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三)教育体育重大建设项目;

(四)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五)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教育、体育重大工作部署的措施;

(六)其他对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进行调整。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