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泰宇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9-2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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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泰宇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陈泰宇同志的辞职申请及安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2023年9月26日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决定接受陈泰宇同志辞去安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报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