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60201000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级单位)中共安宁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是中共安宁市委工作机关,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中央、省、昆明市文明办及安宁市委工作要求,拟订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安排意见,报市委审定,并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做好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2.调查了解全市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决定的情况,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委反映并提出建议。
3.牵头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研究完善创建标准及创建管理办法报市委审定。
4.牵头负责市域范围内的国家级、省级、昆明市级及安宁市本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实施指导、检查、考核、届内动态管理等工作。
5.牵头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等思想道德建设活动,选树宣传道德领域先进典型。
6.统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完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奖惩激励机制,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
7.加强对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
8.开展调查研究、理论研讨,发现、总结并宣传推广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
9.做好精神文明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10.负责做好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
11.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级单位)安宁市创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是中共安宁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的下属单位,主要职责是:
1.高位统筹、协调推进安宁市各项国家级创建工作;
2.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统筹全市各项创建工作拟订全市创建工作总体计划对各部门牵头单项创建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并牵头督查督办各单项创建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开展全市各项创建统筹工作;
4.明确目标任务、时间步骤,有序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5.协助安宁市委文明办完成各项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中共安宁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安宁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敢于斗争,担当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着力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着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安宁争当全省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有力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1.加强理论武装,坚定不移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2.在深化拓展中扩大影响,高标准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建设。深刻把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内涵,围绕机制建设、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品牌建设等方面,坚持稳扎稳打、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不断提质扩面、提档升级,在昆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考评获优秀等次。
3.精准把握文明城市创建新要求,努力实现由创“文明高地”向“文明高峰”整体跃升。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为契机,按照《安宁市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三年(2021—2023年)行动计划》,重点突出实现“文明高地”向“文明高峰”整体攀升目标,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常态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擦亮了“文明安宁”品牌。
4.坚持创建为民惠民靠民,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取得新成效。文明细胞建设,持续推进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5.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努力建设“志愿之城”。完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
6.推动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引导活动。
2022年度安宁市创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一是高位统筹,稳步推进创建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成立安宁市创建工作总指挥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8+N”分指挥部、安宁市创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统筹推进全市创建工作,并制定了《安宁市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暂行)、《安宁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分指挥部工作实施方案》等13个重要性文件,明确创建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2.责任包保常态化。深化网格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把手责任体系、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和点位长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县处级领导责任包保、市级职能部门垂直联系、街道、村(社区)分级负责的网格化包保联系管理机制。搭建信息化平台。开发使用文明创建实地巡检系统、“创建集结号”包保联系小程序,压实包保任务和责任,每周对全市包保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让创建工作责任更细更实,信息反馈更及时高效。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创建帮扶工作5,436次,有效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942个。
3.督查问效常态化。对照创建指标要求,抽调我市退出领导岗位的32人组建8个创建工作督查指导工作组,分组分片对建城区38个重点社区(村),包保片区内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街道、社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居住小区、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主要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公园等42类点位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创建职责,通过现场反馈或通报反馈,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开展不定期“回头看”。截至目前,共下发《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督查整改通报》127期、《关于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工作督查问题整改不力单位的通报批评》12期,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点位3,840个,确保创建工作精细精准、取得实效。
4.宣传及氛围营造常态化。组织全市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固化宣传栏的内容更新维护,指导街道开展入户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创建主题活动,厚植创建氛围,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4万余份,累计共清理过期破旧公益广告1,830.32余平方米、累计更换新的公益广告2,900.43余平方米。全媒体发布宣传报道60余篇,制作主题短视频10余个,开展直播3场次,电视公益广告日均播放3小时,新媒体宣传海报20余张,推出创文主题报道64篇。多措并举,增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社会面宣传力度。
5.致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打造优美宜居、文明和谐的城乡环境。开展“十大民生实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人行道修缮等工程;围绕破解城市核心区停车难等问题,继续实施“四个一批”(增设一批、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开放一批),新增主城区、太平新城片区停车位500余个,新建(增)人民广场地下停车位500个,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和群众支持率。
6.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工作。今年8月15日、16日我们迎接了中央文明办对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的测评工作,实地测评开展前,创建总指挥部多次进行统筹调度,确保各责任单位明晰工作方向,找准工作目标。目前,实地测评已告一段落,今年的网上申报台账资料工作开窗在即,10月29日,创建总指挥部组织召开了安宁市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网上申报工作推进会议,对今年的网上申报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截至目前,分指挥部办公室已动态完成覆盖所有类别的资料收集工作,现有在库图片5,182张、说明报告103个、正式发文4个、部门评价和负面清单89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思想道德科、创建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本级);
2.安宁市创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本级);
2.安宁市创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汇总)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汇总)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汇总)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汇总)2022年度收入合计5,109,095.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09,095.1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09,095.16元,增长100.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09,095.16元,增长100.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的安宁市创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是2021年4月新办二级单位,2021年收入较少,2022年全年正常开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幅度较大,故2022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汇总)2022年度支出合计5,109,875.48元。其中:基本支出2,357,803.65元,占总支出的46.14%;项目支出2,752,071.83元,占总支出的53.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09,875.48元,增长100.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57,803.65元,增长100.00%;项目支出增加2,752,071.83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的安宁市创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是2021年4月新办二级单位,2021年收入较少,2022年全年正常开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幅度较大,故2022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汇总)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57,803.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10,173.08元,占基本支出的93.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7,630.57元,占基本支出的6.26%。人均情况:人员经费人均184,181.09元/年;公用经费人均8,201.70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52,071.8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资金:安财笺〔2022〕253号小云端厅升级改造专项资金35,000.00元,安财行〔2022〕221号2022年中秋礼遇帮扶慰问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项目经费3,500.00元,安财行字〔2022〕240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专项资金45,241.92元,安财发〔2022〕2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专项资金2,645,886.91元,安财行〔2022〕241号安宁市2023年春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慰问专项经费2,500.00元。
2022年只有“8+N”国家级创建工作专项资金中差旅费18,443.0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紧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2022年“8+N”国家级创建工作专项资金执行数为18,443.00元,执行率为6.13%,执行力较差;安宁市2021年度考核为优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奖励经费中奖励金1,500.00元,嘉奖奖励人数共1人,经费1,500元,执行率为1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汇总)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9,875.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109,875.48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的安宁市创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是2021年4月新办二级单位,2021年收入较少,2022年全年正常开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幅度较大,故2022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79,309.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579,607.5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92,202.4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生活补助及奖励金7,5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9,92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职工养老保险169,123.2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00,8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3,43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职工医疗保险缴费153,431.2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7,2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职工住房公积金207,21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200.00元,支出决算为2,830.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30.1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30.1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汇总)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200.00元,支出决算为2,830.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30.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加强自我管理,厉行节约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无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2022年产生公务接待费用2,830.10元,接待了3批次37人次。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269.90元,下降87.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269.90元,下降87.1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加强自我管理,厉行节约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2年我单位接待学习考察、接待文明督查工作。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汇总)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405.57元,增加9,025.57元,增长7.62%,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单位市级领导带队督查调研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实地学习、考察租车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购买办公用品费、邮电费、福利费、咨询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学习考察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汇总)资产总额2,393,653.17元,其中,流动资产76,231.17元,固定资产457,42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86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6,732.2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41,532.25元,固定资产减少5,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8,102.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864.8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94,237.3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58,102.2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全国文明城市:是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较高的城市,是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创建难度最大、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是一座城市最具含金量和影响力的“无形资产”;
三、道德模范:指的是具有良好道德修养的人,“道德模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格化身,是民族精神的生动写照,是引领主流价值的鲜明旗帜,“道德模范”更像是一盏盏精神明灯,给我们每个人带来希望之光;
四、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与核心是“文明”。文明是内核、是心,精神是形、亦是行,精神文明生于内,发于内,行于内,但作用于外,可无处不到。精神文明属于意识形态,属于心灵的层面,虽然无形无相,但却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原动力。精神文明建设就是要带领人们从外在物质、思想回归于内在心灵,读懂中国传统文化,重塑民族精神,重现华夏文明。
五、文明城市创建智慧指挥平台:是指系统通过搭建文明城市创建指挥平台创建“数字化转型”,推动文明创建常态长效。通过搭建随手拍、督查整改、网报材料、大屏驾驶舱、领导驾驶舱“五大系统”,基于手机端、电脑端、中心综合大屏“三大终端”实现多屏互动、数据共享。
六、文明和谐 :是指人类社会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以及不同文明之间的和谐共处,达到文化繁荣、社会发展、世界和平的目的。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60201111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