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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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昆明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安宁市决策部署,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2.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建设,巩固提升和创新发展基层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与联合。
3.负责对基层供销社及社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打造村级综合服务平台,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4.负责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5.履行出资人职责,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6.代表安宁市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活动,与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社会团体、院校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捐赠、资助。
7.负责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的党群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增产增收。指导新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组织申报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家。进一步提升合作社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壮大合作经济实力,指导引领合作社开展“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利益双绑机制,培育了产值500.00万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新吸纳617名农户加入合作社,带动1000余户农户开展种植养殖业务,户均增收达3,200.00余元。
2.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全年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培训16期,共计1620人次。(其中:农产品经纪人基础培训2期176人次;农产品经纪人“快供快销”致富带头人1期152人次;农产品经纪人普及培训4期467人次;农业科技知识培训4期531人次;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1期153人次。)
3.推进废弃农地膜回收利用,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供销社物资回收总公司在全市9个街道办事处回收废弃农地膜243.18吨,回收处置农药包装物1.75吨。安宁供销社的主动作为,得到了云南省供销社主要领导的高度认可,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供销社系统推广,先后有楚雄州的永仁,红河州的红河、个旧、建水、弥勒,昆明市的富民、寻甸、嵩明、石林、宜良、晋宁供销社的相关人员到安宁考察学习。
4.推动“双节双利用”工作试点,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坚实保障。物资回收总公司先后在凤仪、相连等11个试点村开展污水集中处理后资源化利用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双节双利用”试点工作。配合11个试点村开展污水集中处理后资源化利用1.27万吨,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489.67吨。这项工作的实施和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村容村貌有了较大的改观。
5.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效缓解农业面源污染。市物资回收总公司主动承担了全市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今年继续在全市的八街、县街等9个街道回收处理利用油菜、玉米、葡萄、玫瑰花等各类秸秆。建成秸秆腐熟场所2处,购置各类秸秆粉碎设备798台(套),通过开展实验示范、秸秆回收资源化处理、秸秆还田和秸秆饲料化利用等,推动全市的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达22,107.00吨。其中:油菜秸秆4,455.00吨,玉米秸秆12117吨,各类玫瑰花枝条3,696.00吨,葡萄秸秆1,839.00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避免了因焚烧秸秆引发的森林火灾,同时有效缓解了全市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6.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合作,助力农村经济发展。今年我们继续开展了生产、供销、信用“三社融合”合作工作,推荐的1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农村信用社1,230.00万元贷款支持,同时争取了市级财政贷款贴息资金42万余元,有效地缓解了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7.以为农服务为己任,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2022年,新打造建设八街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为6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代理记账、税收申报、营业执照年检、业务咨询、档案保管等服务;测土配方施肥站为1家蔬菜种植合作社、17个种植大户开展了989.00亩测土配方施肥服务;玉超农机专业合作社、金农农机专业合作社、技全烤烟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为社员和烤烟种植户等开展机耕机耙农业社会化服务21,347.6亩;八街供销社综合服务中心主动参与我市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分类引导114家基础好、有潜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种、养大户,农产品营销大户注册成立了新公司,免费为244家新成立企业提供税收申报工作。
8.绷紧安全生产之弦,筑牢安全发展底线。坚持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抓好经济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在节假日期间加大对系统各企业安全检查力度,供销系统商场、酒店、超市、农贸市场、青龙峡景区加强对食品、消防、生产安全的管理和防范,有效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2022年共开展消防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大检查67次,参加检查人员287人次,全年系统内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财务审计科、办公室、经济发展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收入合计3,992,531.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2,531.1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25,309.29元,下降27.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25,309.29元,下降27.6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预算收入减少1,723,608.18元。减少的项目资金主要有: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减少700,000.00元;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扶持专项资金减少620,000.00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减少323,608.18元;标准化集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建设专项资金80,000.00元。同时2022年人员数量增加1人,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增加198,298.8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支出合计3,991,063.10元。其中:基本支出3,232,459.14元,占总支出的80.99%;项目支出758,603.96元,占总支出的19.0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26,777.36元,下降27.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6,830.82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1人,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增加196,830.82元;项目支出减少1,723,608.18元,下降69.44%,主要原因分析为受疫情影响,2022年项目资金预算收入减少1,723,608.18元。减少的项目资金主要有: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减少700,000.00元;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扶持专项资金减少620,000.00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减少323,608.18元;标准化集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建设专项资金80,000.00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32,459.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03,922.30元,占基本支出的92.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8,536.84元,占基本支出的7.07%。人员经费支出人均231,070.95元/年,公用经费支出人均17,579.76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8,603.9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三社融合”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出280,816.12元;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支出143,350.00元;2022年昆明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192,000.00元;2022年农产品经纪人教育培训专项资金支出71,460.00元;供销社“二次创业”培训经费支出50,000.00元;2022年残疾人保障金缴费资金支出14,977.84元;2021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嘉奖奖励经费支出1,500.00元;连续3年考核优秀人员记功奖励经费支出3,000.00元;2021年优秀公务员奖励资金支出1,500.00元。
主要项目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合作,助力农村经济发展。今年我们继续开展了生产、供销、信用“三社融合”合作工作,推荐的1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农村信用社12,300,000.00元贷款支持,同时争取了市级财政贷款贴息资金420,000.00元,有效的缓解了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2.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增产增收。指导新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组织申报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家。进一步提升合作社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壮大合作经济实力,指导引领合作社开展“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利益双绑机制,培育了产值5,000,000.00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新吸纳617名农户加入合作社,带动1,000余户农户开展种植养殖业务,户均增收达3,200.00元。
3.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全年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培训16期,共计1,620人次。(其中:农产品经纪人基础培训2期176人次;农产品经纪人“快供快销”致富带头人1期152人次;农产品经纪人普及培训4期467人次;农业科技知识培训4期531人次;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1期153人次);
4.推进废弃农地膜回收利用,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供销社物资回收总公司在全市9个街道办事处回收废弃农地膜243.18吨,回收处置农药包装物1.75吨。安宁供销社的主动作为,得到了云南省供销社主要领导的高度认可,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供销社系统推广,先后有楚雄州的永仁,红河州的红河、个旧、建水、弥勒,昆明市的富民、寻甸、嵩明、石林、宜良、晋宁供销社的相关人员到安宁考察学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1,063.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526,777.36元,下降27.67%,主要原因分析为2022年项目资金预算收入减少1,723,608.18元。减少的项目资金主要有: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减少700,000.00元;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扶持专项资金减少620,000.00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减少323,608.18元;标准化集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建设专项资金80,000.00元。同时2022年人员数量增加1人,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增加198,298.8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1,124.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6,507.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123,363.27元及公务员医疗补助93,144.1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039,389.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5%。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单位日常运转支出合计2,295,763.49元;项目支出743,626.12元,其中:2021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嘉奖奖励经费支出1,500.00元;连续3年考核优秀人员记功奖励经费支出3,000.00元;2021年优秀公务员奖励资金支出1,500.00元;“三社融合”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出280,816.12元;2022年昆明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192,000.00元;2022年农产品经纪人教育培训专项资金支出71,460.00元;供销社“二次创业”培训经费支出50,000.00元;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支出143,35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4,0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234,04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元,支出决算为5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实际支出公务接待费1笔,合计支出550.00元,主要用于接待永仁县供销社成员一行8人赴安宁供销社考察学习。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减少590.00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元,支出决算为5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共产生必要公务接待批次1批次,共接待人员数为8人,共产生公务接待费支出55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90.00元,下降51.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0.00元,下降51.7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响应上级文件精神,每年公务接待支出根据单位具体工作情况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年实际发生公务接待1批次,共接待人次8人,共产生公务接待费支出55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实际支出公务接待费1笔,合计支出550.00元,主要用于接待永仁县成员一行8人赴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考察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536.84元,减少3,724.56元,下降1.60%,主要原因分析为2022年积极响应上级文件精神,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支出。其中办公费减少1,150.00元,邮电费减少1,2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8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324.56元,同时培训费增加1,85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9,198.65元,邮电费支出2,400.00元,差旅费支出15,122.89元,培训费支出3,24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50.00元,工会经费支出4,320.00元,28,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10,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205.3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32,884.02元,其中,流动资产32,884.02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04.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流动资产减少1,304.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供销社“二次创业”: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云发〔2008〕14号,以下简称“省委14号文件”)提出的总体要求,供销社“二次创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改革创新供销合作社组织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深化省、州(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职能转变和推进社有企业重组、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重组改造、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2.建立健全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主要包括改造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网络、整合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完善农副产品购销网络、健全农村流通信息网络以及加强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内容。3.改革创新农村流通经营机制。主要包括创新服务方式和发展模式、建立多形式的经营联系纽带、创新农村流通经营业态等方面的内容。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三社融合”:是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建立以供销合作社为中间环节,链接农民合作社与农村信用社的“三社”融合平台,通过发挥农民合作社的生产优势、供销合作社的流通优势、农村信用社的资金优势,推动生产、供销、信用三大领域融合发展,形成产、供、销、金融链条,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农业现代化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三社融合”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为促进我市农村持续发展、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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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表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