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安宁市纪委、安宁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同时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一是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落实昆明市委、安宁市委的有关决定。
二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是履行监督、执纪、调查职责,负责检查和处理市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违纪党员的处分,或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党员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构管辖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是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行政监察。
五是对全市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做好党的纪律检查、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是会同市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
七是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现派驻监督、监察全覆盖。
八是承办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委巡察办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配合上级巡视组对被巡视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事项进行督办和信息反馈;加强与省委巡视办的联系和请示,接受省委巡视办的指导;统筹、协调、指导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拟订巡察工作年度和阶段计划、方案,安排落实巡察任务;对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指导县(市)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展巡察业务;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处理和新闻宣传工作;办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主要工作。一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抓实抓细政治监督。组建6个专项监督检查单元组,开展疫情防控精准监督;二是系统推进作风建设,不断营造优良环境。以“小”见严纠“四风”,起底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购买名贵茶叶等问题线索,常态化落实“单元制”监督;三是一体落实“三不”机制,持续放大综合效应。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强化廉政意识,组织警示教育大会8次,组织70余家超3300人次参观廉洁文化展示厅,开展清风螳川授课30场,推送廉政信息140余期680余条;四是精准实施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全省州(市)暨县级联系点巡察工作座谈会在安宁召开,安宁对村巡察工作经验在会上进行交流。完成2022年七届市委第三、四轮、第五轮巡察。建立健全《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以及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方案》等17项制度,巡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固化“村干部巡村干部”经验,建立193名村(社区)干部组成的对村直巡人才库。
2.特色亮点做法。一是注重精准发力,下好“清廉昆明”“一盘棋”。以“清廉昆明”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清廉昆明”建设行动;二是注重守正创新,织密基层治理“监督网”。按照省、昆明市纪委关于开展村(社区)“三资”提级监督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化“五+四+三+三”工作模式不断夯实基层监督体系。五级“塔式分解”细化责任落实;三是注重以点带面,筑牢“小微权力”“防洪坝”。按照省、昆明市纪委关于“一肩挑”人员监督的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制度+监督+教育+惩治”四步走的方式,构建规范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体系;四是注重上下联动,打好巡察整改“组合拳”。在率先实现“巡乡带村”和“对村直巡”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形成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的工作格局;五是注重分析研判,建成科学决策“情报部”。针对信访举报分析形式单一、有效信息不足等问题,探索建立起综合、统计、专题“三位一体”的“2+4+X”分析研判体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1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31,665,173.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65,173.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225,434.22元,下降16.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223,396.62元,下降16.43%;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2,037.6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综合档案室项目、2021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项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昆明市纪委付安宁经费等项目2022年较2021年项目资金大幅度减少,故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31,652,429.63元。其中:基本支出24,884,261.10元,占总支出的78.62%;项目支出6,768,168.53元,占总支出的21.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013,714.53元,下降18.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66,866.76元,增长5.36%;项目支出减少8,280,581.29元,下降55.03%;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综合档案室项目、2021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项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昆明市纪委付安宁经费等项目2022年较2021年项目资金支出大幅度减少,故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884,261.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828,639.18元,占基本支出的95.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5,621.92元,占基本支出的4.24%。人均情况:人员经费人均229,121.53元/年,公用经费人均10,150.21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68,168.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大案要案及留置点专项经费支出1,463,302.30元,主要用于各工作点专案办案支出;
2.巡察办专项资金支出785,332.86元,主要用于开展常规巡察及专项巡察工作支出;
3.业务装备经费支出911,958元,主要用于办案自动化设备购置、配置、维修支出;
4.办案业务经费支出573,712.99元,主要用于受理各类信访举报、处置各类问题线索、开展谈话函询等工作支出;
5.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593,919.52元,主要用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和学习教育培训等支出;
6.留置看护队伍勤务津贴专项资金支出982,585.00元,主要用于发放留置看护队伍勤务津贴支出;
7.追加办案业务经费支出751,348.00元,主要用于受理各类信访举报、处置各类问题线索、开展谈话函询等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50,392.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6,238,092.29元,下降16.46%,主要原因: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综合档案室项目、2021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项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昆明市纪委付安宁经费等项目2022年较2021年项目资金大幅度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263,76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3%。主要用于保障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的日常运行、为完成纪检监察业务产生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办案业务工作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9,114.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巡察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50,126.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巡察办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重特病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07,3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巡察办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81,259.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456.8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80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8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81,259.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3,456.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过紧日子决策部署,严格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加之疫情影响,本年“三公”经费各项支出数小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3,770.16元,下降50.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6,543.16元,下降5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27.00元,下降48.0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过紧日子”决策部署,严控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支出,厉行节约原则,故本年“三公”经费各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中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各类监督、纪律审查及审理、问责、报送材料等所需车辆燃料费、日常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昆明市纪委、大理市纪委、贡区纪委至安宁进行考察、交流学习、调研、烂尾楼整治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5,621.92元,增加724,267.04元,增长218.58%,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填报的机关运行经费数据未包含公务交通补贴,2022年包含公务交通补贴,故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业务中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费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35,517,988.36元,其中,流动资产14,775,033.76元,固定资产20,478,293.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4,66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7,989.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0,180.00元,流动资产减少127,550.88元,无形资产增加99,860.00元,在建工程减少44,5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8,770.0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8,770.0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8,770.0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行政监察:指国家行政机构内监督职权的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进行的监视和督察。
三、纪律检查:是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维护党的纪律的活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纪律检查制度建设活动,二是纪律检查工作实践活动,三是纪律检查理论研究活动。
四、党风廉政:党风建设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它要求党的所有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党的三大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廉政建设是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要求,它要求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22201111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9024609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