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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310-76471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0-19 19:21
名 称: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9 19:21 浏览次数: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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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8100121600201000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全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拟订全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总体规划、重大方案、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负责对社会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成员单位、各街道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网格化管理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网格划分工作,组织各街道和网格长、网格员进行培训,及时开展网格长下载安装Welink和智慧城管系统手机app,实现指挥调度能力。二是在行业主管部门布设Welink和智慧城管APP平台或开通手机端APP账号,便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相互调配、相互协调联动。

2.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方面。一是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正面的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市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成效,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支持创建工作,为迎接试点验收营造浓厚的氛围。广泛发动基层和行业系统、志愿者、公益组织群、团组织等参与创建工作。二是加强社会治理工作学习交流和培训。由安宁市社工委组织街道副书记、社建办工作人员、社区书记等到社会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进行观摩学习。相关单位分级分类开展队伍培训,将社会治理工作纳入组织部门每年的村组干部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期专题培训班,重点做好村(社区)“两委”成员培训,促进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三是持续办好“民生小实事”、做好“百佳示范小区”创建、推进城乡美化试点创建工作、推进社区(村)办公场所亲民化改造、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等工作。争取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打造1至2个社会治理工作亮点,出1至2个社会治理安宁经验。

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方面。一是针对安宁市域内的实地验收点位开展督导。为迎接中央、省委政法委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的验收,安宁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实地考察点位测评体系,测评要求和方法等内容的学习,准确把握测评的重点。针对昆明市级分指挥部及安宁市本级报送的点位要加强实地督导,确保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完成点位建设,做到心中有数。对其余候选点位的创建,掌握点位创建的实际情况,做到有备无患。二是进一步完善台账。按照《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任务分解工作方案要求,安宁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已针对72项重点工作,264项具体内容制定了销号制度,将针对短板弱项严格按照昆明市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完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网格化管理科、社会建设指导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845,197.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5,197.2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74,978.73元,增长984.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74,978.73元,增长984.0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依据安编〔2021〕16号《中共安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的通知》,我单位于2021年4月23日成立,2021年有3个月(10月、11月和12月)的工资收入,无项目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的收入,故与2021年对比,2022年收入增加1,674,978.7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860,105.31元。其中:基本支出1,614,841.53元,占总支出的86.81%;项目支出245,263.78元,占总支出的13.1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05,075.29元,增长1,099.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59,811.51元,增长941.63%;项目支出增加245,263.78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依据安编〔2021〕16号《中共安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的通知》,我单位于2021年4月23日成立,2021年我单位开展了3个月工资发放,故与2021年相比,支出增加1,705,075.2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387,163.69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72,647.82元,项目支出增加245,263.78元。

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4,841.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42,193.71元,占基本支出的95.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647.82元,占基本支出的4.50%。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71,354.86元/年,公用经费人均8,071.98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5,263.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项目68,000.00元;

2.安宁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专项经费项目175,763.78元;

3.2021年度考核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嘉奖奖励专项资金项目1,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0,105.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705,075.29元,增长1,099.84%,主要原因分析:依据安编〔2021〕16号《中共安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的通知》,我单位于2021年4月23日成立,2021年我单位开展了3个月工资发放,故与2021年相比,支出增加1,705,075.2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387,163.69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72,647.82元,项目支出增加245,263.7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5,031.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1%。主要用于: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支出、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安宁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经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6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主要用于: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在职职工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30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主要用于: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3,0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0%。主要用于: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在职员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2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8.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8.00元,增长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依据安编〔2021〕16号《中共安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的通知》,我单位于2021年4月23日成立,我单位2021年未发生公务接待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海网格化专家调研所产生的公务接待费,接待共1批,共7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所以无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234.66元,其中,流动资产234.66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76.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流动资产减少6,576.58元,无形资产增加2,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43.7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43.7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43.7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树立“五大导向”,优化“四大体系”,提升“七大能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城市特点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加快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21600201111

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