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安宁市人民政府 www.kma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310-76528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0-19 11:38
名 称: 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支出,预算,元,决算,财政拨款

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9 11:38 浏览次数:16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81005615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户管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保费的核定、增减变动、关系转移及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100%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与支付环节按照上级和财政的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基金进行内部稽核;受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业务咨询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有关政策的调研工作,不断推进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规范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定期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调查,防止社会保险基金冒领现象发生,确保基金安全运营。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城乡、各方联动、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做好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人数为9.21万人,完成昆明市级下达的9.19万人目标任务的100.22%。其中领取待遇人员2.90万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7亿元,其中发放养老待遇1.01亿元。

2.严格落实参保扩面。一是强化制度保障,统筹有力推进。结合本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安宁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加强与社保、就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开展相关活动。二是精准掌握数据,强化告知引导。对应保未保的城乡居民,依托街道、村(居)委会、村(居)小组三级服务平台,结合待遇资格确认工作,开展入户走访调查,核实户籍人口,摸清人员底数,建立工作台账,鼓励有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和被征地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升保障水平。

3.创新宣传方式,进行精准宣传动员。通过召开会议动员、发放宣传册、微信公众号发布《缴费告知书》等方式,多渠道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营造“全民参保、共享美好”良好氛围。同时依托社保服务先锋队、志愿者队伍和各类基层服务组织,按照“走出去”和“走下去”的工作方法,帮助群众算明白缴费账、待遇账、收益账,真正让政策深入人心,调动重点人群参保缴费积极性,激励各类群体及早参保、持续参保、足额缴费、更多缴费。

4.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提升保障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97号)的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工作,确保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由100元/年调整为200元/年(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继续保留100元的缴费档次)。

5.提高基础养老金,提升待遇发放水平。严格执行《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6号)文件要求,从2022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8元,提标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38元,惠及全市2.62万名养老待遇及养老补助领取人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稽核科、财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016,089.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6,089.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552.24元,增长0.6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552.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552.24元,增长0.68%,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按照在职在编人数9人预算(编制预算时单位实有人数为9人),而2022年按照在职在编人数10人预算,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016,089.33元。其中:基本支出1,960,557.33元,占总支出的97.25%;项目支出55,532.00元,占总支出的2.7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552.24元,增长0.68%,主要原因分析为基本支出增加41,020.24元和项目支出减少27,468.00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020.24元,增长2.14%,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我单位按照在职在编人数9人预算(编制预算时单位实有人数为9人),而2022年按照在职在编人数10人预算,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7,468.00元,下降33.09%,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与2021年相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专项经费减少27,468.00元;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0,557.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72,210.70元,占基本支出的95.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346.63元,占基本支出的4.51%。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87,221.07元/年,公用经费人均8,834.67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53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专项经费52,532.00元。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费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6,089.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3,552.24元,增长0.68%。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按照在职在编人数9人预算(编制预算时单位实有人数为9人),而2022年按照在职在编人数10人预算,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9,250.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8%。主要用于我部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3,152.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主要用于我部门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3,6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主要用于我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0.00元,支出决算为4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0.00元,支出决算为4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单位更加牢固树立“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事、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发生。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49.00元,下降5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49.00元,下降59.7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单位更加牢固树立“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事、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发生。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县市区对口业务单位到安宁开展工作交流。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分析为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资产总额278,318.36元,其中,流动资产17.36元,固定资产278,30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997.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980.00元,流动资产增加17.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简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种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专项经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四、返贫致贫人口:指曾经脱贫的人在后来的发展中由于各种因素重新陷入贫困的人群。

监督索引号53018100561500201111

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表20231019025610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