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中共安宁市委副书记 、市政府市长 浦泰
为加快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发展,有效解决村卫生室“招人难、留人难”,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健康,切实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安宁市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9年以来,为解决乡村医生待遇,云南省、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先后出台《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云卫办基层〔2019〕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卫生室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昆卫〔2019〕78号)、《关于印发<昆明市乡村医生培养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6)>的通知》(昆组通〔2021〕29号)文件,为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保障我市乡村医生待遇,特制定安宁市的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县聘乡管村用”,逐步规范乡村医生队伍,提高村级医务人员持证率,有效解决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和退休后养老等问题,同时全面提升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五个部分,对保障乡村医生待遇,提高村级医疗服务能力进行明确部署。主要内容如下:
(一)统一县聘乡村医生。当村医数量不满足时,由市卫健局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市医共体系统性作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根据《安宁市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统筹调配上岗。
(二)转变乡村医生身份。自方案实施起,全市在岗村医纳入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同制人员管理,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考核聘用乡村医生,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为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三)转变村卫生室管理模式。实施乡村“六统一”管理,优化完善安宁市医共体管理体系,由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本辖区内村卫生室的机构、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六个方面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
(四)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1.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县聘乡管”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本方案实施后,按现行政策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保险费用个人应承担部分由个人按照规定缴费,单位应承担部分优先统筹使用原有政策的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省级200元/人/月、县级100元/人/月),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予以补助。
2.提高获证资格补助。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资格证的村医,次年在原基本生活补助基础上增加100元/人/月;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村医,次年在原基本生活补助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人/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的村医,次年在原基本生活补助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0元/人/月,本方案实施前已取得以上资格证的乡村医生参照本条政策执行,同时拥有几种资格证书的按照最高资格标准享受补助。以上人员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在村卫生室工作满3年,自第4年起,经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合格后,在上一年基础上每月增加200元,连续增加 5 年后不再递增。补助经费由本级财政承担。
3.给予离岗生活补助。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210号)“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按照服务年限给予不低于600元/年/人的一次性退出补助”政策,未与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过《劳动合同》的村医,年满60周岁办理退出手续,参照本条政策给予不低于600元/年/人的一次性退出补助;与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的村医,按社会保险政策享受待遇,不再依据本政策享受一次性退出补助。
(五)优化乡村医生绩效分配方式
“县聘乡管”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由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其进行考核后,按月或季度发放。
(六)多举措夯实乡村医生人才队伍
1.上级选派驻村。原则上每个村卫生室应配备2名乡村医生,同一村卫生室有2名以上乡村医生的,至少配备1名女乡村医生,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灵活配备乡村医生。
2.合理设置门槛。新进入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应具备医学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可按《云南省卫健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通知》( 云卫基层发 [2020] 4号) 精神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3.多样帮教强能。优先选送乡村医生免费参加各种岗位培训和进修学习,采取线上理论、线下实践的方式,分期、分批组织乡村医生骨干参加业务培训,按照政策给予补助。
4.鼓励继续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取得医学相应学历并注册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在岗乡村医生,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2000元。
5.实施定向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农村生源为主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对出现乡村医生空缺且招录困难的村卫生室,由安宁市政府出资委托培养,鼓励安宁户籍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农村医学定向培养,毕业后服从分配至安宁市辖区内村卫生室统筹使用。
6.畅通晋升渠道。医学专(本)科毕业生在安宁市域内村卫生室工作满5(3)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考核优秀者可免试进入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管理;医学本科毕业生在安宁市域内村卫生室工作满5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考核优秀者可免试进入安宁市域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按工作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真正让乡村医生事业上“有奔头”。
四、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今后国家、省、昆明市、滇中新区有新规定的,按其执行。
相关文件: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