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单的回复受理编号:YNKM2023110210904846
来电人反映:安宁市中华路楠园广场永安集市对面有家中北旅游铺面,当时我把这家门面租下来做服装生意,开始在这门头上挂了一个红色布标,城管不让挂,我就问城管可不可以做一个展架放在门口吸引路人,城管说可以,后面我做了展架之后放在门口城管又说不可以,让我挪进店里面,那我的展架做了有什么意义,我觉得现在的营销环境很糟糕。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这些规定是谁规定的,还是单方面针对我。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及时对该投诉件进行调查落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长期以来开展常态化户外广告巡查劝导,整治沿街两侧、公共设施等擅自悬挂、张贴、涂写各类小广告行为,及时劝导制止违规设置移动式广告牌、散发小广告行为。
根据《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在公共场所、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上乱发、乱贴、乱涂、乱挂各类信息。
根据《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活动场所服务管理弹性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沿街商铺可在确保行人正常通行、确保安全、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在店门口适度开展促销活动,开展促销活动次数与“门前五包”履约情况挂钩。有开展促销活动的商户可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活动效果图复印件至安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一楼案件办理室申请活动促销。
2023年11月9日上午9点23分,执法人员拨打投诉人电话反馈办理情况,投诉人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