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 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安宁市审计局:
金方街道收到《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安审报〔2023〕12号),对报告中提到的审计发现问题,金方街道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 关于2022年预算收入编制不完整的问题
问题详细内容:2022年非税收入共计203,548,535.86元,未编入2022年年初预算;以前年度结转项目资金528,916.90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整改情况:金方街道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深入思考,在预算编制工作中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对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财政部门的要求完整编制预算,并把2024年非税收入预算数46,019,725.78元纳入2024年部门非税收入预算编制中。
二、 关于聘用人员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
问题详细内容:金方街道2022年年初预算机关聘用人员工资保险经费7,680,000元,当年实际完成5,660,945.17元,指标结余2,019,054.83元,预算指标结余较大,预算执行率不高。
整改情况:金方街道在今后的预算编制工作中会注重基础数据来源及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对数据的准确性加强审核把关,提升项目预算编制水平,科学编制预算。
三、 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相关业务账实不符。
问题详细内容:2022年政府采购系统显示已签订采购合同金额为622,898.69元,货物已提供到位,发票已开具,截至2023年7月未支付货款428,827.22元,未做任何会计处理。
整改情况:金方街道2023年8月-9月支付了2022年政府采购货款389,890.52元,当月进行了会计核算,同时入固定资产系统并补提了折旧(党政综合办凭证2023-8-15号、2023-9-32号、2023-9-33号、2023-9-34号、2023-9-35号、2023-9-36号、2023-9-37号、2023-9-38号)未支付的2022年政府采购货款38,936.7元,在9月进行了会计核算,计入单位债务“应付账款-购买物资”(党政综合办凭证2023-9-54号)科目,待支付货款时核销。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非财政拨款资金的结转结余不实。
问题详细内容:2022年末金方街道账面显示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4,508,499.22元,货币资金余额1,990,967.85元,造成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实的原因为上述拨款的相关支出作为往来账项长期挂账,实施项目未清算核销。
整改情况:造成金方街道非财政拨款资金结转结余不实的主要原因是安宁市政府、土地储备中心没有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导致金方街道在为正常推进项目垫付项目资金后作为往来款挂账,金方街道2024年向安宁市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申请项目资金,资金到账时金方街道会对实施项目进行清算核销。
(三)债权核算不实,长期挂账。
问题详细内容:2022年年末应收云南联昌投资公司农民工工资借款2,500,000万元,债权已在2017年5月与该公司清算完毕,挂账处理与实际情况不符。
整改情况:金方街道会计人员与项目经办人员对这笔往来款做了分析、认定,收集核销材料,在2023年8月做了会计核销核算(核销凭证号是金方工业园区2023-8-1号)。金方街道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加强对往来款的定期清理,达到核销条件的及时核销。
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