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0年至2022年度社会福利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公告
安宁市2020年至2022年度社会福利资金管理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安宁市审计局对安宁市2020年至2022年度社会福利资金管理使用、政策执行、机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至2022年,安宁市共安排社会福利资金预算支出 20,407.2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市已建成及在建养老服务设施83个。建成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1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0个,安宁市持证残疾人7,093人,安宁市建成1个殡仪馆、13个乡镇公益性公墓、1个经营性公墓;设有1个救助管理机构;已建成乡镇社工站9个,登记注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6家,持证社工309人。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安宁市各相关部门认真执行关于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政策,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困境儿童救助、促进残疾人就业、推进殡葬改革等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基本民生得到了保障和改善,基层社会治理取得了新进展,基本社会服务质量得到了提高。
但此次审计调查也发现,安宁市相关部门在社会福利资金使用管理、社会福利政策执行、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管理方面还存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落实不到位,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到位,社会福利项目建成后闲置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福利政策执行方面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落实不到位,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征数额和免征数额底数不清。2021-2022年,安宁市共56家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安宁市民政局未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养老服务项目收费目录和标准。
3.安宁市民政局向6名已死亡人员发放高龄津贴0.11万元。
4.安宁市民政局向1名已死亡人员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0.066万元。
5.安宁市民政局重复发放高龄津贴,涉及8人共计0.15万元。
6.安宁市民政局向纳入特困救助供养及已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重复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安宁市涉及34人共计7.66万元。
7.安宁市民政局向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安宁市涉及15人0.742万元。
8.截至2023年4月,安宁市共有35名困难残疾人应享未享残疾人“两项补贴”。
9.应发未发高龄津贴,涉及3人共计0.30万元。
10.安宁市民政局未按规定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购买综合责任险。
11.安宁市医保局为58名已死亡且已注销残疾证的残疾人补贴医疗保险参保费用,造成财政多承担费用1.48万元。
12.2020年和2021年安宁市残疾人联合会未按规定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公开。
13.安宁市财政局、民政局尚未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养老服务对象以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评审机制,未落实购买养老服务项目绩效评价。
14.安宁市3个街道未按规定“一工一农”安葬墓穴成本费和管理费。
15.2022年安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分别通过中心窗口和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向同一残疾人重复发放2台普通手动轮椅。
16.安宁市凤凰山公墓墓穴占地面积每穴超过1平方米。
17.截至2022年,安宁市四个公办敬老院存在不同程度闲置情况。
(二)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管理方面
安宁市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建成后闲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安宁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对于审计查出问题,要求相关单位按整改时限完成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安宁市审计局建议:各个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好管理使用资金的职责,提高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水平,促进资金高效运行。建立健全社会福利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价机制,确保社会福利资金的规范安全使用;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社会补助对象资格定期核查机制,严格申报、审核及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管理,确保补助对象精准获助。加强各类福利政策的宣传力度,按要求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加强各个部门间协作,构建多方联动协作机制,构建大数据合作交流平台,加强民政、公安、医保等部门的统筹合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