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安宁市民政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安宁市审计局对安宁市民政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宁市民政局是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拟订社会救助办法,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等。内设4个机构,下属五个事业单位,其中:两家独立核算。
审计结果表明,安宁市民政局基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安宁市财政局的要求编制和调整预算。预算支出审批手续完备,预算执行基本到位,基本符合财经制度的规定。“三公”经费能够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但审计也发现安宁市民政局存在应交未交财政资金、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交未交财政资金95.55万元。
安宁市民政局账面反映,下属事业单位安宁市凤凰山公墓、昆明西郊殡仪馆于2020年累计退回多发职工乡镇补贴95.55万元,为省委巡视组要求退回的资金,未上缴财政。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
安宁市民政局2022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失能老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中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三)信息公开不规范。
安宁市民政局2022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的城镇低保救助情况公示与附件信息不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安宁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令安宁市民政局将95.55万元资金缴入财政;要求安宁市民政局今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及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要求安宁市民政局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安宁市审计局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制定完善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内部实施操作相关制度;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对合同核心条款把关,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及时上交应交未交财政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安宁市民政局已完成整改。